国粮政〔2010〕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
为做好2010年粮食行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根据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司发通〔2010〕4号)和《全国粮食行业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国粮政〔2006〕106号),结合今年全国粮食流通工作重点,我局制定了《2010年全国粮食行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一日
2010年全国粮食行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10年全国粮食行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粮食局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粮食流通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方式方法,逐步健全普法依法治理体制机制,认真开展粮食行业“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加强粮食法制研究,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全面落实《全国粮食行业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努力提高粮食行业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促进粮食流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立足于服务粮食流通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1.大力加强宪法学习宣传,不断提高粮食行业广大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法律素质,为粮食行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开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学习宣传。认真组织开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六周年和《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七周年的宣传活动,继续做好两个条例贯彻落实工作。各地要结合工作实际,精心制定周年宣传工作方案,围绕宣传重点,创新形式,扩大影响,提高宣传效果。
3.开展粮食规章、规范性文件学习宣传。组织开展粮食收购市场准入制度、储备制度、统计制度、监督检查制度、质量卫生制度、应急制度、粮食经营者最低最高库存制度等专题学习宣传活动。认真做好《粮油仓库管理办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的学习宣传,加强财政预算资金使用管理和企业财务管理。
4.做好粮食相关法律法规和新颁布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认真开展与粮食工作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有计划、有重点地学习宣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
5.抓好领导干部和机关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和《中宣部、人事部、司法部关于在全国公务员中开展学法用法和进行依法行政培训的意见》,重点落实领导干部学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测试、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等制度,推进粮食行政机关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入开展。
6.开展面向全社会粮食经营者的法制宣传。加大对经营者在粮食经营活动中应履行法定义务的宣传,增强粮食经营者法律意识,提高依法经营的自觉性;加强《统计法》的宣传,提高企业依法自觉执行国家粮食统计制度的意识;加强对依法规范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改制等相关政策的宣传,切实维护国有粮食企业职工合法权益,保障国有资产安全。
7.加强对粮食生产者和消费者的法制宣传。结合“法律进农村”、“科学储粮”等活动,面向种粮农民重点开展粮食科普知识和法律常识、粮食收购政策、科学储粮技术的宣传;结合“法律进社区”、“放心粮油”等活动,面向消费者重点开展粮食科学消费理念、粮油消费知识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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