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证券化:三五年内达到30%以上
《若干意见》强调了充分利用资本市场,走上市发展道路,实现资产资本化、证券化。符合条件的经营性国资整合注入上市公司,创造条件实现企业(集团)整体上市或核心业务资产上市。暂时不具备上市条件的企业(集团),要加快引进战略投资者,实现股份制改造,为整体上市或核心业务资产上市创造条件。已经上市的企业要充分利用资本市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的要求,形成融资、发展、价值提升、回报社会的良性发展机制,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积极稳妥推进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等措施,探索劳动、资本、管理、技术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建立上市公司持续发展的内在动力机制。
问:上海国资资产证券化有什么计划?
杨国雄:目前,上海国资共有10222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7200亿元。上海的国有以及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共72家,其中国有股份的权益为1000多亿元,仅占整个上海国资经营性资产的17.6%。目前还有许多优质的国有资产没有上市。我们鼓励企业整体上市或者核心业务上市,这样做,一是可以充分利用资本市场,二是可以改善法人治理结构,增强国资监管的透明度。我们的目标是花三到五年时间,让上海国资的资产证券化比例达到30%或者更高。
问:大小非减持,市国资委是如何考虑的?
杨国雄:目前中国的股市出现了一些情况,大小非减持冲击比较大。上海的上市公司的大小非减持尤其是大非减持,是严格按照国资委108、109号文,以及国务院国资委和证监会的19号令关于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权的要求的。上海国资要向关键领域和优势产业集中,我们也规定了上市公司的最低持股线,即使有一些大非解禁,到市场上流通也只占整个300多亿股的1/9不到。按照现在股市的情况,我建议市国资委监管的公司不要减持。我们对国有股东持有股份变化实施动态监管,请大家放心,对于上市公司大非减持,我们有一个强大的监控系统。
取消企业领导人员行政级别
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方面,《若干意见》强调打造一支善于创新、勇于开拓、市场化、职业化的企业经营者队伍。分类设置法人治理结构,改进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机制,力求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区别于党政机关干部的管理。
问:如何分类设置法人治理结构?
杨国雄:市管国有企业中的产业类企业、资本经营类企业以及金融类企业,按《公司法》要求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决策层和经营层分开,董事长和总经理分设。选择部分市管国有企业探索试行外部董事长制度。而公益性政府投资类企业设立监事会,不设董事会。进一步推行外部董事、监事制度,落实董事会权责,确保董事会在形式和内容上相一致。规范董事会组成结构,除总经理外,经理层成员原则上不进入董事会。董事会规范以后,按照《公司法》的要求,逐步落实董事会对经理层选聘、管理、考核评价的权责。董事会选聘的经理人员的考核评价和奖惩由董事会负责。
冯伟:《若干意见》提出,选择部分市管国有企业探索试行外部董事长制度。我们的想法是,外部董事要多于内部董事,主要目的是解决公司治理当中的内部人治理问题。现在的国企董事会里,大部分来自公司的经理层面,造成董事会的组成和经理人员的组成基本重复。要通过外部董事来解决这个问题。我们正在积极研究,将成立董事专业资格认定委员会,专门负责外部董事选聘的资格认定。
问:怎样改进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机制?取消企业领导人员行政级别具体怎么做?
杨国雄:按照“市场化、职业化”要求,选择符合任职条件的人选担任市管国有企业的董事、监事。取消企业和企业领导人员的行政级别,企业领导人员不再保留公务员身份。加大经营者的公开选拔和市场化选聘力度,建立企业经营者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流动机制。市管国有企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人员按照《公司法》和企业章程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一般为三年。企业领导人员退休后,不得在本企业、下属企业或关联企业任职或兼职。
冯伟:根据企业的发展,对干部进行分类管理,不再套用党政干部的管理办法进行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不再保留行政级别,包括行政关系、社保关系、工资关系、组织关系,都随着工作调动全部转到企业,退休时在企业办理退休手续。
问:会不会引进国外的职业经理人,薪酬会不会按照国际标准?
杨国雄:市国资委系统出资监管的47家企业,去年薪酬最高是税前70万元,最低15万元,70万和15万之差说明是经过认真考核,不是吃大锅饭的。我认为相对于那些成绩突出的国企老总的付出,拿税前30万元不算多,但他们的职位风险性不够、稳定度太高。因此,《若干意见》强调经营层要进行市场化招聘。如果引进国外的职业经理人,当然要按照市场原则考虑,市场化招聘的总经理薪酬可能比董事长还要高,当然要明确三年任期目标,达不到目标就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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