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科工委体制改革司司长吴风来透露
军企未来三年直接融资或逾500亿元
5年左右基本完成公司制股份制改造,鼓励外资参股国有参股军工企业
鼓励军民结合的资产和业务进入资本市场,鼓励军工企业整体上市;除国有独资军工企业外,国防科工委不排斥外资参股军工企业;将用5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军工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造;到2010年末,军工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500亿-600亿元左右。
这是今日本报独家刊登的国防科工委体制改革司司长吴风来署名文章《积极稳妥推进军工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透露的,文章对军工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相关问题做了权威阐述。
文章指出,绝大部分军工企业都可在资本市场融资,并且军工企业改制、上市的资产不再仅限于主辅分离、军民品分立后的民品资产,而是鼓励军民结合的资产和业务进入资本市场,鼓励整体上市,提高盈利能力,解决军品资产长期置于制度“孤岛”的问题。同时,除国有独资(或国有全资)企业实施公司制改造外,其他军工企业均应实施股份制改造。
文章说,今后,国防科工委将进一步出台涉及军品业务的中介机构名录,使其在管理规范的前提下,有更多机会参与军工企业改制服务。除国有独资的军工企业外,国防科工委对外资参股其他军工企业是不排斥的。在外资并购军工企业的具体实践中,应该主要把握三个原则:一是原则上禁止外资参股国有绝对控股的军工企业,但对于有利于提高这类军工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的境外战略投资者,经批准后外资也可以参股。二是限制外资参股国有相对控股的军工企业,但没有禁止。三是鼓励外资参股国有参股的军工企业。
文章提出了军工企业改制的目标:一是用5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军工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造;二是到2010年末,军工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500亿-600亿元左右,军工上市公司销售收入达到1800亿元左右;三是积极探索具有军工特色的法人治理结构,实现股东结构多元化,促进军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文章表示,国防科工委将坚持市场化导向、专业化整合、资本化运作、产业化发展的模式,在继续完善相关法规制度建设的基础上,加快军工企业改制上市的步伐,重点扶持优势企业整体上市、重点鼓励专业化重组和产学研结合,同时要进一步加强监管,在积极推进军工企业改制上市的同时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记者 陆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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