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昨日发布“一季度中国住房市场价格形势分析”指出,我国部分城市经过一段时期调整后住房交易将会有所回升,二季度房价上涨压力加大,全国房价整体将保持温和上涨趋势。
发改委分析认为,从当前宏观经济情况看,流动性过剩、人民币升值对包括房地产在内的资产价格有一定拉动;钢材、人工成本的快速上升,也会推动住房价格特别是中小城市住房价格的上升;近期股票市场深幅调整,大量资金逃离股市,同时,随着我国经济增长的放缓,部分生产流通环节也会退出部分资金,在投资渠道狭窄和通货膨胀率居高不下的情况下,这些资金很可能选择再次进入房地产市场,而不是存入银行,从而拉动房价继续走高;居民在等待观望后也会逐步选择进入住房市场。
发改委建议,当前,要密切关注住房市场发展情况,加强对房地产市场走势分析和预判,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已出台的政策措施;着力稳定住房价格,防止出现过快上涨趋势。
首先要着力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要按照《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城市廉租住房制度,逐步扩大廉租住房的保障范围,合理确定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和保障标准,切实落实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多渠道增加廉租住房房源。要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标准,规范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严格上市交易管理。
二要调整居住用地供应结构。在严控土地管理的同时,要调整用地供应节奏,调整用地比例,加大居住用地供应规模,盘活存量土地,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商品住房土地供应规模,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的年度供应量不得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同时要合理引导住房需求,严格控制第二套住房的信贷政策,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
三要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严格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廉租住房租金标准和政策租赁性住房租赁价格管理,使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和廉租住房租金与城市低收入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相适应,切实体现政府给予的各项优惠政策。要明确对限房价、限套型的普通商品住房的销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按照低于周边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的一定比例,合理确定最高销售价格。同时,要加大市场整治力度,制止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合理引导正确的舆论导向,促进住房市场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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