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学习问答

2014年03月18日10:42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政府工作报告 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 李克强

78.如何支持慈善事业发展?

李克强总理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上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支持慈善事业发展。慈善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支持慈善事业发展,对于新形势下调节收入分配、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增进社会和谐、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作用。应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培育和发展各类公益慈善组织

目前,我国内地社会组织已超过50万个,大部分在公益慈善领域内开展活动,公益慈善项目达数百万个,受益人群达数亿人次,形成了一大批特色鲜明、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力的品牌项目。特别是基金会发展近年不断提速,已达3600多个,总资产超过800亿元,每年用于公益事业的支出约300亿元,在动员社会资源、开展公益活动、保障基本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支持慈善事业发展要鼓励兴办各类慈善组织,推进公益慈善组织孵化基地建设,稳妥推进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工作,推行社区慈善组织备案制,完善慈善超市建设布局,鼓励发展社会企业。推动建立联合类、服务类、评估类慈善行业组织,使慈善组织在资金募集、志愿者动员、项目实施方面既有序竞争又分工合作,实现资源最优配置。要增强慈善组织自主发展能力,推进政社分开,支持慈善组织在人、财、物方面独立运作,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独立的监事制度,实行财务公开、阳光运作、规范管理,增强公益慈善组织的社会公信力和透明度。鼓励有能力的慈善组织兴办公益性医院、学校、养老机构、残障康复设施等社会服务机构。

二、鼓励和规范各种慈善捐赠行为

社会捐赠是衡量慈善事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指数。近年慈善捐赠增长势头明显。2006年为127亿元,2008年汶川地震和2010年玉树地震,慈善款物捐赠总额均超过千亿元。2013年接近1000亿元。善款流向从自然灾害救援和扶贫助残、尊老爱幼逐渐延伸到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环保、体育等社会公益领域。企业成为捐赠主体,个人捐赠大幅提高。

鼓励慈善行为,首先要鼓励社会成员积极捐赠,推动自然人和法人踊跃献出资金、物资和服务,积极开拓在线捐赠、慈善消费等新渠道,引导公众奉献爱心,并积极探索捐赠股权、有价证券、专利、技术等新方式。其次要规范募捐行为,对公募基金会、非公募基金会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募捐范围、活动内容进行严格区分和管理,并坚决禁止借用慈善名义敛财的行为。再次要引导捐赠受益人的行为,帮助捐赠受益人按照合理、节约的原则,依照有关要求使用受赠款物,及时退还实现资助目的后剩余的财产,积极回报社会。

三、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制度

2012年起,民政部推动中央财政开展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推动各级政府广泛开展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目前已经采取项目资助、合同委托、社会招标等方式,扩大政府购买服务的规模,拓展购买服务的领域。随着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越来越多的公共服务事项和政府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服务事项转移给慈善组织承担。一是要大力推动政府购买慈善组织服务规范化、常态化,通过彩票公益金建立示范性项目,帮助具备条件、信誉良好的慈善组织在服务社会、服务群众中发挥更大作用。形成多元参与、有序竞争、共同发展的慈善服务供给格局。二是规范慈善募捐主体和行为,创新慈善募捐形式,吸引公众通过在线捐赠、慈善消费以及慈善义演、义拍、义卖、义展等捐赠渠道奉献爱心。支持具有公信力的慈善品牌,稳步推进冠名基金等定向捐助方式发展。

四、加强慈善事业人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培养慈善工作人才和志愿服务,是做好慈善工作的重要基础。目前我国已建立43万个志愿者组织,长年开展活动的志愿者已超过6000万人,每年为社会提供超过3亿小时的志愿服务,基本形成了以社区志愿者、网络志愿者组织为主体的多元化志愿服务组织体系。

加快慈善人才培养和志愿者队伍建设,一是要依托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大型公益慈善组织,加快培养慈善事业发展急需的理论研究人才、高级管理人才、项目运作人才、专业服务人才、宣传推广人才等。二是大力推动慈善从业人员的职业培训工作,加强规范化教材的编写工作,设置有针对性的培训课程,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不断丰富慈善工作者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三是完善专职慈善工作者的人事、福利、薪酬和社会保险政策,增强公益慈善事业从业的吸引力,不断壮大慈善工作队伍。推动制定慈善行业从业标准和职称评定标准,提升慈善行业管理水平和服务效能。四是引导学校、机关、企业与公益慈善组织合作,鼓励各界人士参与社区和各领域的慈善活动,促进志愿服务经常化、制度化。五是健全志愿者权益保障制度,建立和完善志愿者的注册管理、教育培训、时间积累、绩效评估、奖励表彰等相关制度,推动志愿服务广泛、深入、持久开展,满足社会各方面的需求。

五、建立健全支持慈善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优惠政策

法律法规和优惠政策,是慈善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目前与慈善事业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公益事业捐赠法》《红十字会法》《信托法》《民办教育促进法》《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民政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等也制定了一些相关的优惠政策。

2011年以来,我国加快了慈善事业立法和优惠政策的制定,相继发布了《中国慈善事业发展“十二五”纲要》、《关于鼓励民营企业积极投身公益慈善事业的意见》。近期,公益慈善等四类社会组织实施了直接登记;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慈善事业法》列为一类项目,由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作为起草单位;国务院还将发布《关于支持发展慈善事业的意见》、《社会募捐管理条例》、《志愿服务条例》等法规;推进《社会团体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法规的修订与实施;鼓励各地制定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地方法规和政策,形成有利于慈善事业发展的多层次的法规政策体系;落实和完善社会募捐和捐赠的税收优惠政策,建立和完善扶持奖励政策。如个人和企业公益性捐赠所得税税前抵扣政策,境外捐赠物资的进口税收优惠政策,慈善组织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减免政策等;解决公益慈善组织登记难、募捐资格不明确、募捐行为不规范、信息披露与公开透明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保障慈善事业依法有序健康发展。

六、完善慈善事业监管体系

构建全方位慈善监管体系,从日常管理和年检工作两方面入手,重点加强对财务状况、信息公开和重大活动的监管,推动建立慈善组织信用体系,及时查处慈善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推进慈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完善捐赠款物使用的查询、追踪、反馈和公示制度,逐步形成对慈善资金从募集、运作到使用效果的全过程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慈善信息统计制度,完善慈善信息统计和公开平台,定期发布慈善事业发展报告。推动形成法律监督、行政监管、财务和审计监督、舆论监督、公众监督、行业自律相结合的公益慈善组织监督管理机制。(成海军)

79.如何完善住房保障机制?

住房是群众幸福生活的基础。近年来,我国不断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在促进商品住房市场健康发展的同时,大规模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快完善住房保障机制,解决了一大批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2013年,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建成544万套、新开工666万套,其中,新开工改造各类棚户区300万户以上,均超额完成了既定目标。按照中央部署,今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要基本建成480万套,新开工700万套,其中,开工改造各类棚户区470万户。作为政府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方面,持续地推进好住房保障工作,需要继续总结经验,不断完善住房保障机制。按照《政府工作报告》的部署和要求,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深化改革,健全住房保障体系

经过不断探索实践,我国目前已初步形成了以实物性保障为主、区别不同收入水平的保障框架。实物保障分为租赁型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以及出售型的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此外还有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这几类保障性住房,是在住房保障实践探索中逐步发展起来的,在解决不同类型困难群众基本住房需求上都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我国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和住房领域矛盾形势的不断变化,一些热点城市和区域住房供需矛盾紧张,住房价格较高,许多群众特别是中等收入群体购买住房的压力很大,同时,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等相关机制还有待健全。新的形势下,解决好住房难题,顺应群众改善住房条件的新期待,需要按照中央部署和要求,继续深化改革,健全符合国情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一是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按照边探索、边总结、边完善制度的思路,结合近几年各地保障性住房发展实际,为进一步方便群众、提高住房保障工作效率,经过深入研究并听取各方面意见,中央决定将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去年,国务院有关部门出台了《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明确从今年开始,对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实行并轨运行。各地要抓紧落实,尽快明确和完善并轨后的计划执行、租金确定、分配管理等具体办法。二是探索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增加共有产权住房供应,解决“夹心层”等中等收入群体住房问题。今年,将探索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在部分城市先期实践基础上,进一步开展相关试点,加快提出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制度的原则和思路。通过发展共有产权住房,明晰可售型保障性住房的产权归属和份额,形成完善公平的收益分配机制,减少寻租和虚报牟利问题;同时,在部分热点城市和区域能够起到稳定预期,缓解供需矛盾、满足部分中低收入购房需求的作用。

二、创新投融资机制,拓宽资金供给渠道

资金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中的一个关键要素,也是目前面临的一个难题。这几年,中央财政持续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资金补助力度,各地也采取多种方式增加资金投入,拓宽资金来源,有力确保了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顺利推进。但总体上看,持续稳定的资金投入机制还没有形成。当前,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繁重,资金需求量大,同时,随着保障性住房的陆续大规模竣工,后期的运营管理等也都需要持续的资金投入。今年,国务院有关部门将加快研究政策性住房投融资机制和工具,为保障房建设提供长期稳定、成本适当的资金支持。各地还要继续执行好既有政策对资金投入的要求,包括土地出让净收益、公积金增值收益等,同时,继续创新投融资机制,灵活运用投资补助、资本金注入、贷款贴息、税收减免等政策措施,吸引社会资金参与保障房建设。

三、完善土地供应机制,增加土地有效供给

土地是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基础,没有充足有效的土地供应,保障房建设计划就成了空中楼阁。这几年,保障房用地供应数量总体上适应了保障房建设的需要,但土地供应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供应机制。首先是继续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实行计划单列,确保供地规模与建设规模相匹配,把用地计划加以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其次是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审批步伐,做好土地征收,尽快形成实际土地供应。再次是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储备。已经储备的土地、收回的闲置土地,优先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最后,要按照中央统一部署,结合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改革,继续开展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建设公租房的试点。

四、因地制宜,优化保障房供给结构

我国幅员辽阔,不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程度、群众生活与居住水平差异很大。与此同时,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的时期,大量人口和劳动力在城乡之间、大中小城市之间持续流动。在这种形势下,保障性住房建设就必须更加注重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不同地区应合理确定不同的供应结构和规模。大城市特别是特大城市,保障房的建设规模就应大一些,比例适当高一些,综合考虑困难程度不同群众的基本住房需求;而对小城镇来说,重点可能就是推进棚户区、危旧房改造。中央明确了“十二五”时期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以及今后五年棚户区改造任务。各地在实际推进中,要继续总结前几年的经验,提前落实和制定好资金、土地计划,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同时,还要继续落实好省级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不松劲、不懈怠,持之以恒地把保障性安居工程抓实抓好。

五、总结经验,完善保障房分配、质量和管理机制

公平分配是“生命线”,关系到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成败。这几年,各地在健全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公示等制度上下了很大功夫,出台了一系列管理办法。从这几年的实践来看,把待分房源、轮候对象、分配过程、最终结果全面公开,是实现分配公平的关键一招。这些经过实践检验的好做法,要继续坚持下去,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有错必纠,确保操作不走样。同时,还要完善租赁型保障性住房梯次补贴制度和购置型保障性住房上市交易收益调节制度,全面实施住房保障档案管理制度,抓紧建立住房保障对象信用管理制度。保障性住房质量安全怎么强调都不为过。这几年,通过严把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材料供应、施工监理等关口,强化全过程质量管理,保障性住房质量总体可靠,但少数地方的个别项目也存在不同类型的质量问题。随着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的持续扩大,在确保房屋质量安全上不能有丝毫马虎,要继续落实好各项质量安全监管措施,严格项目验收,保证质量。保障性住房的运营管理是各国普遍面临的一个难题。这几年,随着分配入住的保障性住房数量的增加,如何实现可持续运营管理依然是有待破解的一个难题。从各地实践来看,还是要坚持政府监管、市场运作的原则,建立职能部门与社区党组织、群众自治组织良性互动机制。同时,明确投资建设者的产权地位,实行投资、所有、受益及维修运营的权责统一,激励民间资本参与社区管理和物业服务,提高运营效率。对于租赁型保障性住房,在建设阶段就要考虑后续运营问题,通过提高商业设施配建比例、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等方式,平衡社区管理和物业服务所需资金。(倪虹)

80.怎样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做好2014年的安全生产工作,总的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和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针,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坚守红线、强化责任,注重预防、狠抓治本,依法治理、夯实基础,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继续降低事故总量,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突出抓好以下七个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推动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安全生产事关党的执政宗旨、事关科学发展、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强调“要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以及“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要树立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和正确的政绩观,任何时候都不能碰触红线,不能为了追求一时发展而降低安全门槛,放宽安全标准。要把安全生产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城镇化建设等结合起来,促进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把安全作为规划建设的前置条件,严把建设项目特别是开发区项目的安全生产关,强化安全准入标准,决不能让开发区、高新区成为隐患集中区、事故多发区。

二、深化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认真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的改革,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体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一步调整和规范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硬约束,加大安全生产指标在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中的考核权重,研究制订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的具体实施办法。强化地方政府属地监管责任,减少监管执法层级,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建设。探索和运用市场机制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依法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和行政处罚力度,借助市场机制的决定性作用,迫使那些伤亡事故多发、职工冒险作业、安全没有保障的小矿小厂尽快退出市场。与此同时,适应市场经济规律特点,探索实施保险业、行业自律组织、社团等第三方监管、第三方检查。

三、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筑牢科学管理的安全防线

各类企业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大力加强企业一线安全生产基础管理,狠抓基层安全责任和各项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的落实,做到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基础管理、应急救援“四到位”,形成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机制。健全完善企业应急预案,强化落实责任,加强实战演练,完善地方政府与企业的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国有企业、外资合资企业等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和监督,规范明确地方政府与行政区域内中央企业的安全监管关系。中央企业要在安全生产工作上带好头、作表率。今后对发生事故的企业追责要更加严格和加重处理,让思想麻痹和心存侥幸的事故责任人受到更大的教育和震动;让非法违法的肇事企业和肇事者付出更大的代价。

四、突出抓好煤矿安全治本攻坚,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煤矿安全依然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要认真贯彻落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和瓦斯治理利用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以“双七条”为抓手,在全国煤矿深入开展“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主题实践年活动;继续开展监管监察干部与万名矿长进行面对面谈心对话,加强对50个煤矿安全重点县(市、区)的密切跟踪、重点指导,不断加大瓦斯防治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开展国务院有关政策文件落实情况专项督查,严厉打击重大交通违法行为,尽快实施道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要针对火灾多发频发的态势,切实加强消防安全源头管控,严格建设工程消防审核验收,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突出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高层、地下公共场所等火灾高危单位,进一步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保障规定,深化氯气、液氨等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检查,深入开展尾矿库综合治理行动。继续推动金属非金属矿山、建筑施工、烟花爆竹、水上交通、农机渔船、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民航、民用爆炸物品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五、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巩固发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成果

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扎实做好油气等易燃易爆品输送管线安全专项排查整治,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以及地方炼化企业等要会同所在地政府痛下决心、真查真改,把油气管线等存在的安全隐患全部排查出来,列表造册、全面整改。国务院安委会将组织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赴各地开展专项督促检查。要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有效做法,规范完善集中检查、综合督查、专项督查、暗查暗访等制度,把“四不两直”制度化、常态化,探索建立安全生产巡视制度,提高监督检查效率效能。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隐患整改要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要追究责任。建立国家和地方隐患动态管理数据库,落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公告制度,实行事故查处和限时公开责任制。对近期发生的责任事故和督查暗查发现的问题,要抓典型进行公开曝光。

六、深入贯彻施行安全生产法,切实强化依法治安

要从依法治国、建立法治政府的高度,狠抓安全生产法的贯彻落实,加快配套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修订,加强普法宣传,在全社会形成依法治安的强大舆论氛围,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法治化水平。要深化“打非治违”。把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严厉追责“四个一律”打击措施真正落到实处。依法严肃处理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非法违法典型案例,形成声势和震慑。要以安全生产法修正案为依据,以修正案颁布施行为契机,加大执法力度,要加大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既要追究非法违法行为人的责任,还要追究当地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严格事故查处工作职责,确保所有事故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查处工作并公布调查报告,所有的责任人都依法依规受到追究。建立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机制,做到“一厂(矿)出事故、万厂(矿)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

七、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着力构建长效机制

一是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继续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体系建设。企业隐患排查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建立台账,重大隐患向当地安全监管部门报备。对油气管线等系统性隐患,要统筹各方面力量进行整改治理。二是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加强基层、基础和基本功“三基”建设,解决各类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投入不足、技术落后、基础薄弱、管理混乱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低下等问题,推动企业“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坚决纠正一些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行为短期化问题。三是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黑名单”和失信惩戒制度,将企业安全状况与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等方面挂钩,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约束。推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险。四是完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规范完善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暗查暗访等制度,把“四不两直”制度化、常态化,增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探索建立安全生产巡视制度,依靠专家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安全生产进行“会诊把脉”,帮助基层和企业解决安全生产难题。(张军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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