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学习问答

2014年03月18日10:42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政府工作报告 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 李克强

71.如何增加城乡居民收入?

收入问题事关千家万户,事关国计民生。《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不断增加就业和居民收入,使城乡居民收入与经济同步增长。这既是政府对人民的一份郑重承诺,也是一项重要部署。我们要准确把握这一部署的内涵和要求,全面加以贯彻落实。

一、增加居民收入是国之大计

首先,纵览历史,藏富于民是先哲之思。中国的富民思想渊源流长,《尚书》中就有“裕民”、“惠民”的观点。孔子、孟子主张“民富”先于“国富”,“易其田畴,薄其税敛,民可使富也”。此后,班固、贾谊、魏徵等历代思想家进一步提出“轻徭薄赋、与民休息”等治国安邦的理论,被封建统治者作为实行“仁政”、“德政”的信条。二是综观全球,就业增收是执政之要。在全球经济曲折复苏的大背景下,各国都纷纷把增加就业、促进增收作为民生试卷的必答题和执政的优先目标。奥巴马在连任美国总统后承诺,今后四年的工作中心是“解决就业和经济增长”。德国总理默克尔在不同场合多次说,“创造就业,应当是欧盟的首要目标之一”。三是着眼现在,促进增收是当务之急。当前,我国经济增长与居民收入增长并不均衡。人们对收入问题的关注既有“患寡”的问题,也有“患不均”的问题。增加居民收入、实现公平发展,已成为当前的一项紧迫任务。

二、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

1.农业内部挖潜增收。在农民的收入结构中,来自农业本身的收入占45%左右。增加农业生产经营收入仍是促进农民增收的主攻目标之一。一是继续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打造优质高效农业、特色农业、观光农业,通过拓展农业功能,提升经济效益。二是积极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让农民更多分享集约化、产业化经营带来的收益。

2.拓展非农增收渠道。当前我国农民就业不充分,是影响农民收入的重要因素。在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一方面,要按照新型城镇化的要求,打造各具特色的中小城镇和县域经济,实现农民就近、就地就业;另一方面加大农民工就业指导和服务力度,推动进城务工人员逐步融入城镇,通过减少农民来富裕农民。

3.政策支持促增收。农业是面临市场和自然双重风险的产业,农民要增收,除自身努力外,也离不开政府的助力。一是加大“三农”投入,完善农业补贴政策。继续实行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等政策,新增补贴向粮食主产区倾斜,促进农民增产增收。二是进一步理顺农产品价格。继续执行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和部分农产品临时收储政策,防止“谷贱伤农”。今后,我们要探索建立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在市场价格过高时补贴低收入消费者,在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按差价补贴生产者,切实保证农民收益。

4.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这是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的重要内容,也有助于增加农民收入。一是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二是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三是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比重。

三、继续增加城镇居民收入

1.进一步增加就业促增收。增加居民收入,最根本的还是靠就业。要有就业,就必须有一定经济增长速度作支撑。美国经济学家阿瑟·奥肯于1962年提出了著名的“奥肯定律”,认为失业率与经济增长率呈反方向变化的关系,即经济增长速度快,失业率低;经济增长速度慢,失业率高。这一规律说明,经济增长是增加就业的基础。就我国而言,据测算,过去GDP每增长1个百分点,就能拉动大约100万人就业。经过这几年经济结构的调整,尤其是随着服务业的加快发展,目前GDP增长1个百分点,能够拉动130万、甚至150万人就业。2014年,我们提出GDP增长7.5%左右的目标,说到底是为了保就业、保民生、保收入。

2.促进劳动报酬合理增长。“土地是财富之母,劳动是财富之父”。劳动报酬是我国居民收入的主体,也是按劳分配的基本实现形式。增加居民收入,关键是要加大劳动报酬保护力度,提高普通劳动者收入水平。一是健全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努力形成反映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工资决定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二是完善和落实最低工资制度。2013年,全国共有27个地区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平均调整幅度超过10%。今后,要继续根据区域经济发展水平、消费价格指数、社会平均工资增长等因素,及时作出调整。三是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目前全国有3200万人在事业单位工作。要探索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收入分配制度,在事业单位推行绩效工资。在清理规范津贴补贴的基础上,完善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增长机制。

3.完善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分配机制。当前,我国收入分配领域出现的问题很多与要素价值没有得到充分体现有关。尤其是知识和技术参与分配的机制还未理顺,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市场的活力和社会的创造力。今后,要把保障技术成果参与分配,作为扶持“双创”的一项重要举措。要完善有利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分配政策,采取科技成果作价入股、岗位分红权激励等多种方式,让大量的高端人才和创新、创业者得到应有的回报和激励。

4.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增加财产性收入,对拓展居民增收渠道、持续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具有现实意义。当前,我国城镇居民的财产性收入比重仅有4%左右,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一是拓展金融产品投资渠道。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优化上市公司投资者回报机制(包括分红制度),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丰富债券基金、货币基金等基金产品,探索网络交易模式,让居民在金融理财方面有更多选择。二是规范发展实业投资和租赁服务。规范房屋租赁、收藏品投资、房地产等市场,依法保障居民不动产权及其抵押、转让、出售、出租等权利,保障形成可交易的流动资产。需要指出的是,一个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对缩小收入分配差距、实现共同富裕、促进社会公平至关重要。要按照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国务院的部署,继续深化收入分配体制改革,完善收入分配调控机制和政策体系,努力缩小收入分配差距,逐步形成橄榄型分配格局。只要我们坚持不懈地推动经济增长、深化收入分配改革,就一定能让城乡居民收入随着经济发展“水涨船高”,让群众更多、更公平地共享发展成果。(郭立仕)

72.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今年有哪些新举措?

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公平正义的重要体现,是社会稳定的“压舱石”。2013年,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改革、调整结构、改善民生,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取得重要进展。今年,根据政府工作报告和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要求,将进一步深化收入分配体制改革,努力缩小收入分配差距,主要从三个方面推出一些新的举措:

一、继续完善初次分配机制,着重保护劳动所得

初次分配是整个收入分配制度中最基础的部分。要坚持“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兼顾效率和公平”的原则,完善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初次分配机制,努力实现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一是促进就业机会公平。就业是提高居民收入的基本途径。今年要突出重点,力争就业更加充分。大学生方面,要开发更多岗位,实施不间断的就业创业服务,着力提高大学生就业创业比例。城镇就业困难人员方面,要加大帮扶力度,特别是保证“零就业”家庭至少一人就业,做好淘汰落后产能职工安置和再就业工作,统筹农村转移劳动力、退役军人等就业工作。另外,还将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程,提高其素质和能力。二是深化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工资是劳动要素价值的具体体现,工资分配制度改革要朝着保护劳动所得的方向迈进。今年要健全企业职工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健全医务人员等适应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在事业单位逐步推行绩效工资。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增长机制,让城乡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居民得到更多实惠。三是健全技术要素参与分配机制。相对于资本和管理由市场决定要素价格的机制而言,我国技术要素参与分配的机制还不健全,今年要在这方面实现新的突破。要把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股权激励、科技成果处置权、收益权改革等试点政策扩大到更多科技园区和科教单位,完善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改进与加强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鼓励科研人员创办企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推动更多创新技术成果转化为引领生产生活潮流产品。四是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财产性收入是衡量国民富裕程度的一项重要指标,也是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今年要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规范发展债券市场。继续推进利率市场化,扩大金融机构利率自主定价权。通过提高资本市场的市场化程度,让人民群众更安全、更稳定地实现财产性收入。五是健全国有资本收益分享机制。要通过上缴国企利润,使国有资本收益走出体内循环、封闭运行的圈圈,让全民共享收益。这方面今年主要的措施是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提高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

二、加快健全再分配机制,强化政府责任

再分配是国家通过税收、财政转移支付、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等方式对初次分配结果进行分配的过程。在再分配的环节上,要实行更加注重公平的政策举措。一是集中更多的财力用于扶贫等民生事业。民生是千家万户切身利益所在,今年要集中精力,重点抓几件大事。要整体推进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的实施,落实精准扶贫行动,确保扶贫到户,今年再力争减少农村贫困人口1000万人左右。高度重视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问题和“空心村”问题,今年再解决600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更大规模加快棚户区改造,今年新开工470万套以上。二是加大教育公平促进力度。教育公平关系人发展的起点公平,对促进收入分配公平意义重大。今年要继续加大教育资源向中西部和农村倾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大幅增加投入,全面改善农村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贫困地区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要增长10%以上,让更多农家子弟有升学机会,加强农村特别是边远贫困地区教师队伍建设,改善贫困地区农村儿童营养状况。三是完善养老保险制度。要提高养老保险的公平性和持续性,保障所有公民老有所依。今年将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与职工养老保险的衔接办法。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鼓励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和商业保险。完善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制度。四是巩固全民基本医保。目前在基本医保层面,我国各类别群体的基本医保还不够公平,需要加大力气进一步把“短板”和“空挡”补齐。今年将完善政府、单位和个人合理分担的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机制,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贴标准提高到人均320元。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加强城乡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五是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社会救助是政府兜底责任的体现,是避免特殊困难群体陷入困境的最终防线。今年要推进社会救助制度改革,继续提高城乡低保水平,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为特殊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提供保障,为创业奋斗解除后顾之忧。落实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与物价水平挂钩联动机制,发展老龄事业,保障妇女权益,关心青少年发展。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和困境家庭保障,重视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六是完善住房保障机制。住房保障是调节国民收入再分配的重要手段,要使住房政策成为缩小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的利器,而不是相反。要构建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多元住房供应体系。今年新开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700万套,年内基本建成480万套。提高大城市保障房比例。推进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运行。政府要增加投入,提高建设质量,保证公平与分配,完善准入退出机制,让翘首以盼的住房困难群众早日迁入新居。做好房地产税立法相关工作。

三、多途径、多门路增加农民收入,健全农民收入较快增长的长效机制

当前城乡居民收入分配差距较大,提高农民收入是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中之重。要多措并举,大力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一是增加农民经营收入。要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二是强化农业支持保护政策。农民收入与农业发展密切相关,支持保护农业发展是提高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今年国家将提高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格。完善农业补贴政策,新增补贴向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产区倾斜。三是合理增加农民土地增值收益。土地是农民的根。要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抓紧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引导承包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四是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要把有能力、有意愿并长期在城镇务工经商的农民工及其家属逐步转为城镇居民。对未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建立居住证制度,使更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纳入城镇教育、实现异地升学,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五是做好农村扶贫开发。农村的贫困落后,是农民增收难的根源。要加大投入搞扶贫。统筹做好村级道路畅通、农村电力保障、特色农业增收、乡村旅游扶贫贫困村信息化等重点工作,引导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扶贫事业。(冷云生)

73.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有哪些新举措?

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社保是民生之基。为特殊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提供保障,为人们创业奋斗解除后顾之忧,让每一个身处困境者都能得到社会关爱和温暖。今年的工作重点是:

一、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制度

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部门职责整合,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保障制度相衔接、逐步完善的社会救助体系,使救助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一是切实保障最低生活。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二是明确特困人员的供养内容。特困人员供养应当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等制度相衔接。三是规范受灾人员救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为受灾人员提供应急救助。四是开展医疗救助。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以及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可以申请相关医疗救助;国家对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或者无力支付急救费用的急重危伤病患者给予疾病应急救助。五是完善教育救助。国家对在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给予教育救助,国家对在高中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阶段就学的人员,及不能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儿童,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教育救助。六是建立住房救助。国家对符合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给予住房救助。七是加强就业救助。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确保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零就业”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八是做好临时救助。国家对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给予临时救助。九是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救助。国家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捐赠、设立帮扶项目、创办服务机构、提供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社会救助。

二、加快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加快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国务院决定,在已基本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的基础上,依法将这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在制度模式、筹资方式、待遇支付等方面与合并前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保持基本一致。

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健全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完善不同群体参保政策,强化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激励机制。制定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实施方案。研究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大力发展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加快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

继续做好扩面征缴和待遇支付工作。实施以养老、医疗保险为重点的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扩大各项社会保险覆盖面。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按规定支付。健全基本医疗和生育保险制度。积极推进医疗保险城乡统筹,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进一步提高居民医保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水平。整体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巩固和完善地市级统筹,普遍建立和规范省内异地就医结算管理办法。

完善失业保险制度。继续推进东部地区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抓紧研究建立完善失业保险稳定就业、促进就业长效机制。

加强工伤保险制度建设。继续扩大高风险行业、中小微企业、事业单位参保覆盖面,积极探索农村地区企业、家庭服务企业和新兴网络服务企业工伤保险参保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配套政策标准。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加强和改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执行、考核的严肃性。强化网络监管措施,开展社保基金安全评估工作试点。探索行政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有效机制。强化对欺诈社会保险基金的刑事处罚力度。推动部分行业、企业自行管理的社会保险纳入属地管理。

提升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水平。加快社会保险标准制定,总结推广“电子社保”示范城市工作经验。完善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稳步推进五险合一经办,提升基层社会化管理水平。

三、加强对妇女儿童的权益保障

坚持不懈促进妇女平等就业。大力开发适合妇女的就业岗位,拓宽妇女就业创业渠道。坚决贯彻男女公平就业的法律规定,规范企业招工用工行为,落实同工同酬,严厉查处侵害女职工和新经济组织中妇女劳动权益的行为。依法保障儿童受教育权利。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教育资源向贫困地区、薄弱学校、困难群体倾斜,注重解决流动、留守儿童的入学入园问题,提高孤儿、残疾儿童和贫困儿童就学资助水平。

着力保障妇女儿童民生。提高面向妇女儿童的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要扩大儿童福利范围,扩大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试点,提高儿童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建立流动、留守儿童服务机制。

切实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在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进程中扩大妇女儿童受益面,增加农村和边远地区妇幼卫生投入,努力解决妇女儿童的特殊困难。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防治措施,逐步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改善儿童营养状况,保障儿童食品、用品安全。

不断加强对妇女儿童的法律保护。完善孤儿保障制度,规范弃婴收留行为,制定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对拐卖妇女儿童犯罪行为重拳出击。加快推进反家庭暴力立法,完善预防、制止、救助一体化工作机制。

四、加快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

立足健全和落实“人人享有基本民生托底服务”的保障目标,推进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完善康复辅具业发展政策,规范残疾人福利机构管理和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工作。

落实残疾预防措施和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项目。抓住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残疾预防两个重点,进一步完善政策法规支撑体系,提高康复机构服务能力,强化康复人才培养力度,创新抢救性康复服务模式,推动政府部门、残联组织、社会机构等康复资源的整合利用。探索运用市场机制、政策手段发展残疾人康复服务产业的具体措施。

普及残疾人特殊教育、拓展残疾人就业渠道。统筹推动残疾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学历教育与职业教育、继续教育发展,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残疾人特殊教育、残疾人参加普通教育的引导政策与教育体系。重点推动特教教师、康复护理人员、残疾人工作者等专门人才培养。努力发挥政府、残联组织、社会、市场、残疾人个体多方面积极性,共同促进残疾人就业。围绕提升残疾人信息化服务与管理水平,大力强化信息化管理系统。

五、大力发展老龄事业

启动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统筹推进城乡养老服务业。着力提高城乡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覆盖率。加强社区服务设施网络建设,支持社区引入社会组织和家政、物业等企业,兴办或运营老年供餐、社区日间照料、老年活动中心等服务。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启动公办养老机构改制试点。大力发展农村养老服务。制定完善医养结合政策,支持市场主体开发安全有效的老年服务产品。

六、积极发展慈善事业

健全政府支持政策措施,加强慈善组织监管,为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完善慈善捐助减免税制度,落实公益性捐助所得税前扣除政策。制定支持中央企业和民营企业积极投身慈善事业的政策,支持企业和慈善组织举办医院、学校、养老和残障康复设施等公益事业,鼓励市场主体以捐赠资金留本运营、利润分配、安置就业等方式参与慈善。完善志愿服务工作,推广“菜单式”志愿服务,推动志愿服务需求与供给有效对接;制定保障政策,探索志愿服务时间储蓄、回馈激励及志愿者保险制度,促进志愿服务有序健康发展。(侯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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