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3月14日讯 今天上午9点,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闭幕会,表决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表决关于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表决关于200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草案;表决关于修改选举法的决定草案;表决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表决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表决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表决关于确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接受李东生辞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草案。中国网现场进行直播。
吴邦国宣布进行第一项议程,表决《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吴邦国说,这个决议草案,主席团会议通过以后,各代表团进行了审议。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主席团会议决定将这个决议草案提请本次会议表决。
随后,工作人员宣读了决议草案: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国务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0年主要任务和总体部署,决定批准这个报告。会议强调,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持宏观经济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更加注重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更加注重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更加注重推进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增强经济增长活力和动力,更加注重改善民生,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更加注重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会议号召,全国各族人民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同心同德,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全面实现“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努力奋斗。
最后,《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以2836票赞成、36票反对、25票弃权获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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