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市领导集体购买高档住宅
近日,本报收到读者来信,反映广西柳州市专为市领导建了别墅小区。为此,记者赴柳州市进行调查。
幽雅豪华的住宅小区
在广西柳州市的柳江东岸,有一片专为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以下简称四大班子)领导建的住宅小区,名为河东苑。这里既临江又靠近新建的行政办公大楼,不远处是建设中的河东公园,地价居全市最高之列。
小区占了整整一个街区,共57亩,全部被铁栅栏围住,外面与宽阔的东堤路绿化带相连,移植有多种名贵树木。小楼的屋顶均为朱红色,外墙为粉红色间白色。透过高低错落的绿树丛看去,小楼显得清新雅致。
小区环境幽雅,共有26幢楼房,每幢住两户,每户车库和花园俱全。其中正厅级6套,每套建筑面积340平方米,售价74万元;副厅级46套,每套建筑面积320平方米,售价71万元。平均每平方米售价2100多元,相当于周边商品房价的一半。记者看了副厅级的户型:一层为两厅一室、厨房、一个卫生间;二层是四室三个卫生间;另有半层是阁楼和一个露天的阳台、一个凉亭。
为何要建高档住宅
据柳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和规划局工作人员介绍,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2004年4月28日下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运作方式建设住房暂行办法》(桂政发[2004]24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A、单位可在原有划拨或出让方式取得的住宅用地上建房,卖给职工。B、房价要素构成与商品房基本相同,全部由购房者负担。C、以解决单位职工住房困难为前提,无房户和未达标户优先购买。D、购买者不需退出原已购买的房改房。正好当时四大班子有几位领导或因刚从外地调来没有住房,或因新提拔住房未达标准,市主要领导研究后决定根据《办法》的规定,为全体在职的四大班子领导及市检察院检察长、中级法院院长建房。为安抚离退休的四大班子老领导,将市委大院内两栋上世纪80年代建的办公楼和一个球场拆掉,以同样方式为他们建房(简称市委院)。
河东苑所在地原为菜地,市规划局叶耀梅局长说已规划为住宅用地,土地出让价格为1251万元,平均每亩22万元。
所有手续齐备并经批准后,2005年3月,河东苑动工,同年底竣工。截至目前,当时四大班子成员39人及后调来的9人共48人已交了房款并办好房产证,有20多户入住。市委院共11幢44套,工程已进入收尾阶段,每套建筑面积300平方米,预算价格48万元。
柳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邓保华副局长认为,河东苑的房子应定位为高档住宅楼,不能称为别墅。建房的所有成本,包括土地、建材、小区内的配电、给排水、物业、停车、绿化、道路等一切配套项目都计入房价,公家不出一分钱。
当地群众意见纷纷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控制职工住宅标准的通知》(桂政发1995第39号)规定,厅局级领导干部的住房建筑面积为90至120平方米。
群众反映,广西壮族自治区《办法》的出发点是为了解决干部职工的住房困难。可柳州市至今只上报立项了这一个项目,为四大班子成员量身定做。这里有四个问题:1.四大班子成员不是住房困难户,没购房资格。2.既然《办法》规定未达标准是购房前提之一,就应按标准建,为何超标一倍多?3.优越的区位、幽雅的环境是商品房价格要素,在这里却不计入成本。4.只许四大班子领导买,不许别人买。这样做明显违反《办法》中的规定,更违反党和政府的有关规定。
柳州市人大常委会原秘书长、退休干部余毅琦指出,除个别新提拔的外,四大班子成员中绝大部分都有已达标的房改房,能买房的唯一条件就是身为四大班子成员。连没进四大班子但享受副厅级待遇的现任和离退休干部,不管住房达标与否都买不到,更别说全市的无房户、住房困难户了。这算不算以权谋房?余毅琦认为,新提拔的干部住房不达标也不是盖高档住宅的理由。干部提拔是持续性的,是否要一直超标准盖下去?盖多少够?新提拔的科处级干部怎么办?普通干部职工怎么办?现在河东苑剩下的4套房子已不够新进入四大班子的领导分了。
记者了解到,一些外地交流到柳州的干部也买了河东苑住房。群众对此议论纷纷:交流干部在原地都有达标的房改房,有些人在柳州工作两三年又被提拔或交流到异地(这套房子不退),在新单位又成了无房户,而新单位必然又要为这些领导解决住房。他们到底有多少套房子才算是有房户?难道任职一方,就要在一方占有一套住房?
今年1月中旬,中纪委召开第十七届二次全体会议。会议公报指出:“针对当前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的突出问题,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严禁领导干部超标准建房、多占住房、违规购买经济适用房,清理纠正领导干部在住房上以权谋私的问题。”
群众希望,柳州市领导干部购买高档住宅的问题能够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 本报记者 李晓清 刘建华 文并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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