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是本报(北京青年报)受北京市建委以及宣武区住房保障办公室委托,独家“媒体公示”本市住房保障政策试点中首批180户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名单的第4天。很多读者打电话询问,这些被公示的家庭是如何产生的?后续名单什么时候能再次在《北京青年报》上公示?
领申请表前提:基本符合试点政策准入标准
据了解,从5月24日试点启动之日开始,截至8月3日,宣武区陶然亭街道住房保障试点工作共发放保障性住房家庭情况核定表900余份。而记者了解到,宣武区陶然亭街道办事处有2万多户人口。
对此,宣武区房管局局长肖建第一句话便是:“这次陶然亭街道办事处率先进行的是‘住房基本保障政策的试点,不是经济适用住房的审核权下放’。”也正是如此,试点工作“低起点,严准入”的特点决定“居民只有到街道、社区进行现场咨询,符合住房保障试点政策基本条件后,我们才给他发放保障性住房申请核定表”。
而据了解,“低起点,严准入”是相对过去经济适用住房的界定标准而言,按照试点政策,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的准入标准有了调整,分别按照1人户至5人(及以上)户,制定了相应的收入、住房、资产标准,同时满足这些条件,才可以申请包括经济适用住房在内的保障住房。
“必须是基本符合条件的,才能发放给他保障性住房核定表。”肖建强调,“目前,除了已经发放的900份审核表外,随着第一批申请名单的媒体公示等工作的进展,每天新申请的人不断在增加。”
入户调查:邀请各界代表参与
“申请家庭拿回表后,填写并找单位或者相关的部门进行住房、收入认定盖章后,将表交送街道住房保障办公室,街道住保办受理后,资料齐全的,便开始着手进行入户调查等工作。在走访社区过程中,我们了解到,入住调查的队伍组织非常严密,有驻街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居委会代表,有社区居民代表,有街道办事处的代表等。入户调查的内容分为三个方面:被调查家庭的户口簿、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等;房子的权属———无论是产权房还是租赁的房子,都需要出示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合同;家庭资产,被调查家庭的收入、资产等等。入户调查人员带着数码相机或者数码摄像机去,对每个申请家庭的住房甚至存折都需用数码相机拍摄下来”。
街道初次公示:申请家庭必须“晒”家庭收入
“入户调查后,经初步核查,该家庭人口、收入、资产、住房情况符合政策规定标准,下一步便进入社区初次公示。”肖建解释。而这一步对申请家庭而言,是必须履行的一个程序———为做到公平、透明,宣武区住房保障办公室要求各社区公示申请家庭名单的时候,要将申请人、家庭成员、工作单位、年收入、人均使用住房面积等情况做成展板式的公示栏在社区“晒”上15天,接受街坊邻居的监督。
只有经过这一关,才能算完成了街道办事处这一级的初审。记者走访了龙泉、米市、果子巷等几个社区,就如肖建介绍的,包括首批180户在媒体率先公示的申请家庭名单以及目前宣武区住房保障办正在审核的陆续将进行媒体公示的后几批申请家庭名单,截至目前,在一次公示过程中,有11户申请家庭被举报。“被举报的11户家庭,大多因为家庭收入或者住房被举报,且进行了一一核实。截至昨天,11户被举报的家庭中,有2户已经被核实‘举报属实’而退出了此次保障性住房的申请,有8户经过核实后,仍然符合政策规定继续申请保障住房,还有1户目前还在核定调查中”。
在这一环节,肖建强调:“我们鼓励广大居民对申请家庭进行监督、举报,并保护举报人,同时我们也会对举报情况进行慎重调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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