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稀土出口企业相互比赛降价
十年前,我国对稀土产品出口开始实施配额管理制。但是随着稀土的需求日益扩大和配额总量的减少,部分获得配额较多的企业为牟暴利,存在违规倒卖配额、代理出口等问题,同样扰乱了出口秩序。
而对于稀土产品的出口,则有着三个区别对待的类别。禁止类针对的是稀土原材料,如矿产品,混合氯化稀土,混合碳酸稀土等原材料级产品,是不允许出口的。二是限制类,如氧化物和金属,这类产品在出口实行出口配额管理,上述的配额也是针对这类产品而言的。三是鼓励类,也就是下游稀土产品,如抛光粉,荧光粉等高附加值产品。
2008年,我国再次采取减少出口配额等措施。我国商务部公布的稀土出口企业名上的入册企业由2007年的41家减少到了23家。出口额也从2.3972万吨减少到了2.278万吨。
根据统计,我国从事稀土矿产开采、分离的生产企业现在有169家,却只有20余家拥有出口配额,这也导致了部分企业用一些“非阳光”的方法将稀土销往国外。
“买配额”就是其中之一,在前两年尤其严重。一些没有配额或配额较少的企业,为出口产品,往往找有配额的企业或代理商“买配额”,甚至形成了倒卖配额的“黑市”。
而现在,由于配额越来越少,而且发放向生产企业倾斜,想获得并非易事,一些稀土业主开始寻求其他渠道。
“走私”在稀土行业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一家位于山东的稀土企业人士向记者坦言:“现在买配额已经很少听说了。货肯定给你走出去,口岸货代联系好了,直接给你报别的货物出去。逃税,税单、报关单都不给你,就给你货款,这个就是走私了。”
这种情况,也已得到国家的重视。消息称在工信部最近编制的《〈2009-2015年稀土工业发展规划〉修订稿》提到,要全面提升稀土出口的监管水平,而“稀土产品走私”这一名词也首次出现。
而一些外商企业则在钻政策的空子:低价进口鼓励类稀土产品,同时避开了出口配额的限制。
“这种情况并不是一两例。一些企业拿着稀土金属,生产到金属下游的产品,就成为鼓励出口的了。这对外商也没什么影响,因为工序在国内完成还是国外完成都一样,结果还是把资源出口到了国外。”一名包头的稀土公司人士感叹说。
出口价是否反弹不容乐观
长期的监管薄弱,还有近年来管理收缩下导致的各种“非阳光”的出口,致使中国的稀土资源大大流失。
徐光宪曾表示:“1995至2005年的十年中我国稀土出口损失外汇几十亿美元。凭空使日本韩国等收购储备了可供20年使用的中国的廉价高质量单一稀土。而日本等国有了20年的储备,看稀土价格高了,就不买。使他们反而有了国际稀土定价权。教训是十分惨痛的。”(孙洁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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