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全国农村低保平均标准100.84元/人、月,比上年同期提高了18.54元,增长了22.5%。全国农村低保月人均保障水平68元,比上年提高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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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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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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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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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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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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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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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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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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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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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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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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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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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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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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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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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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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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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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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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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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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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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增长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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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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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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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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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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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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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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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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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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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农村五保供养水平不断提高。争取将农村五保供养资金单列县、乡财政,实现资金管理重大突破。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调整供养标准,落实供养资金,供养水平不断提高。截至2009年底,全国农村得到五保供养的人数为529.4万户,553.4万人,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1.4%和0.9%。全年各级财政共发放农村五保供养资金88.0亿元,比上年增长19.4%,其中中央财政安排春节一次性生活补贴补助资金5.4亿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171.8万人,集中供养年平均标准为2587.49元/人;农村五保分散供养381.6万人,分散供养年平均标准为1842.71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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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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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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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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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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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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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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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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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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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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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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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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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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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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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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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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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散供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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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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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3.3
|
3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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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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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供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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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1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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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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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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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城乡医疗救助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出台城乡医疗救助四部门文件,城乡医疗救助已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推行“一站式”服务和医疗费即时结算的医疗救助模式。2009年各全年用于农村医疗救助的各级财政性资金支出64.6亿元,其中:资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10.5亿元,大病救助资金49.4亿元。累计救助贫困农民4789.1万人次,其中: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4059.1万人次,人均资助参合水平25.9元;民政部门资助大病医疗救助730.0万人次,人均救助水平676.6元。
全年用于城市医疗救助的各级财政性资金41.2亿元,其中: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医疗保险资金5.8亿元,大病医疗救助31.4亿元。累计救助1506.3万人次,其中: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医疗保险1095.9万人次,人均救助水平53.5元;城市民政部门大病医疗救助410.4万人次,人均医疗救助水平764.7元。
5.临时救助制度逐步健全。2009年全年有62.2万农村人口享受了农村传统救济,546.4万人次得到了农村临时救济。为城乡低保家庭、五保对象、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和城乡老党员发放了一次性节日生活补贴,惠及7400多万人。
6.救助管理机构规范化扎实推进。加强流浪乞讨精神病人、危重病人的救治工作,特别是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治理了扰乱公共秩序的有害乞讨行为。截至2009年底,全国共有救助单位1488个,床位5.1万张,其中救助管理站1372个,床位4.7万张。全年救助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168.1万人次。
(四)救灾应急工作取得实效。
继续完善救灾应急机制,全年救助受灾群众6553万人,紧急转移安置700多万人次,下拨中央救灾资金174.5亿元,调拨救灾帐篷4.46万顶。汶川地震毁损农房恢复重建已完成了93.4%,切实加强了汶川地震救灾捐赠资金使用管理,积极参与和落实对口支援任务。增设因灾遇难人员抚慰金项目,提高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补助标准。卫星遥感等高新技术在灾害监测评估中得到进一步应用,灾情管理信息系统基本实现省市县各级全覆盖。推动全国“防灾减灾日”的设立并开展相关活动,推进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防灾减灾能力明显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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