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中国城市人均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205.3元
民政部:中国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总量接近40万个
2008年是民政部恢复建部三十周年,也是民政工作面临严峻考验和重大挑战的一年。全国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战略部署,推动各项民政工作迈出了新步伐,民政事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局面。根据民政事业统计报快报初步统计结果显示:
一、抗灾救灾工作取得巨大胜利
今年我国自然灾害频发,特别是两场历史罕见的巨灾,给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了重大影响。2008年全年我国各类自然灾害造成死亡和失踪88928人,紧急转移安置2682.2万人(次);3999万公顷农作物受灾,其中绝收面积403.2万公顷,下降29.8%;倒塌房屋1097.8万间,损坏房屋2628.7万间;因灾直接经济损失13547.5亿元,比上年增加473.3%。灾情发生后,全国民政系统始终把受灾群众的利益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全力以赴组织开展抗灾救灾工作,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的生活和灾后重建工作,各级共投入救灾资金303.8亿元,紧急转移安置2682.2万人,救济灾民8000万人次,恢复重建民房572.7万间。圆满完成了抗灾救灾的各项任务,应急救援、减灾救灾能力显著提高。
二、社会组织管理规范有序
分类培育引导社会组织发展,重点发展行业协会、商会、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和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着力扶持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社区基层社会组织。截至2008年底,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总量接近40万个,其中社会团体22.0万个,比上年同期增长6.3%,民办非企业单位17.8万个,比上年同期增长3.5%,基金会1390个,比上年同期增加21个。初步形成了门类齐全、层次不同、覆盖广泛的社会组织体系;积极探索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机制,完善配套制度建设,启动社会组织评估、执法监察工作,社会组织的自我管理与服务社会能力进一步加强。
三、社会救助制度不断完善
以城乡低保为基本内容的救助制度不断完善。应对2008年的物价波动,先后两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初步形成了低保标准与补助水平的动态调整机制。2008年全国城市平均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205.3元,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为141元;全国农村平均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82.3元,月人均补助为49元。重点将因病、因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和生存条件恶劣的常年贫困人口纳入低保范围。截至2008年底,全国共有1111.1万户、2334.6万城市居民得到了最低生活保障。全年累计支出城市低保资金385.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0.2%。全国农村低保对象1966.5万户、4284.3万人,正向应保尽保目标迈进,全年累计支出农村低保资金222.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3.5%。同时,还有63.2万农村人口享受了农村传统救济,686.5万人次得到了农村临时救济。
农村五保供养制度逐步落实,初步实现应保尽保。实施“霞光计划”,推进五保供养机构建设。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调整供养标准,落实供养资金,供养水平不断提高。全年共对151.9万户,158.1万五保人员实施了农村集中供养,对363万户,385.3万五保人员实施了农村分散供养。全年累计支出五保供养资金76.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8.7%,其中农村分散五保供养支出46.4亿元,农村集中五保供养支出30.3亿元。
城市医疗救助制度从试点探索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加强了各项救助制度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保障制度的衔接。截至2008年底,城市医疗救助共救助513万人次,比上年同期增长26.2%,全年累计支出城市医疗救助资金23.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8%;农村医疗救助共救助948.1万人次,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2786.1万人次,全年累计支出农村医疗救助资金35.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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