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民间资本规范化
据省经贸委测算,全省中小企业投资额中,自筹资金的比例已占到70%以上。近一年来,我省许多中小企业为维持资金链,不得不高息拆借民间资金。需求的旺盛是高利贷生长的沃土,现在一些民间融资的无抵押小额贷款的月息已达 12%。
记者了解到,随着民间借贷进入“暴利化”时代,其负面效应越来越大。当前民间借贷已呈现出组织化趋势,一些机构和自然人为牟取利益,专门介绍民间借贷赚取手续费,甚至直接借进贷出取得利差。这类中介机构有担保公司、投资公司、咨询公司等。
可能引发的问题也是很明显的。一是民间借贷投向缺乏引导,盲目追求短期效益。二是小企业资金紧张加剧,影响民间借贷资金安全。三是潜伏风险隐患,诱发金融“两非”(非法集资、非法放贷)。
一些经济界人士认为,随着小额贷款公司的试点,将逐步构架起民间资金与“缺钱”民企之间的桥梁。同时,小额贷款公司会对规范和引导民间借贷产生巨大推动作用,比如将私募资金、地下钱庄等民间资金阳光化,合理合法发展。
省银监局有关人士表示,对小额贷款公司资金层面上的监管将非常严格。其中,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来自于股东的合法自有资金,并全部为实收货币资金,不能用银行贷款入股,严禁社会集资入股,严禁关联股东控股。在业务运作中,严禁吸收公众存款,更不能非法集资。(王 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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