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的话
2008年7月,郑州市提交审议的《郑州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草案)》拟规定乘客不给老弱病残让座罚款50元,此项规定立即引来了社会关于该项规定可执行性的争议。
行政部门在自己的行政管辖和职责范围内,按照相关要求和规定对某项事宜做出具体的规定,是其重要职能之一。如今随着社会发展加速,新问题和新情况不断涌现,因此各地行政部门出台的新规定也逐年增多。这些新的规定绝大部分都有效地适应了新情况,解决了新问题。但是也有部分规定,虽然出发点很好,却引发了较多的争议和质疑,主要表现为如下几个方面:一、可执行性差;二、带有“霸王规定”性质;三、规定的内容超越了职能范围;四、规定内容有些“荒诞”。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规定的针对性和可执行性,人民论坛编辑部遴选了近年来引起较大争议和反响的十大争议规定,并进行了点评分析,同时约请相关专家撰文,分析原因,阐述利弊,指明解决之道。
1、不给老弱病残孕等让座罚款50元
2008年7月,郑州市提交审议的《郑州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草案)》拟规定:公交车上乘客如果不给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乘客让座,驾驶员、售票员可以拒绝其乘坐,公交行政主管部门还可以对其处以50元罚款。
点评:这项规定再次引发了人们对行政乱规定的苛责。为何一项政府部门用心良苦、旨在激励人们尊老爱幼、弘扬正气的举措,却得不到民众的理解响应?这里边一是有“暴政”的成份;二是有“假公济私”的嫌疑,即假社会公德,济政府私囊;三是盲目决策,缺乏可执行性。
2、城管情绪不佳可休假
2008年1月22日,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稠城大队出台《关于情绪不佳不得外勤执法的规定》。规定称,城管队员感觉情绪有问题,会影响执法,便可以提出申请,经审批同意后,这名队员当日就可以不安排外勤执法。
点评:情绪不佳就可以休假的规定,体现了人性关怀,但另一方面也容易造成违背规定初衷的结果,因为人的情绪是可以克制和调节的。维护好城管形象,加强管理和教育才是良策。
3、违背生活作息规律不能租房
2007年9月,北京市出台出租房屋的“五不租”规定,其中之一规定“违背生活作息规律”的不能租。
点评:租房者一般都是普通人士,他们面临巨大的生活和工作压力,生活不规律更是家常便饭。这样一条规定显然缺乏事前的全面调研和对相关情况的了解,同时也缺少对于“违背生活规律”的解释规定。
4、未获初中毕业证不予办理结婚证
2007年3月,福建平和县出台了一则规定:“乡镇、村和教育、劳动、工商、公安、民政、土地等部门对未取得初中毕业证书的青少年不得开具劳务证明,不给予办理劳务证、结婚证、驾驶证等”。
点评:为了遏制过高的辍学率,提高当地人口的整体素质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是,出发点并不能决定手段的正确性。因为辍学已经失去了公民受教育的基本权利,如果因此再失去就业的权利,这不仅违法,而且从道德角度也是不可取的。
5、干部不孝不能提拔
2007年3月,长垣县委在乡镇领导班子考察中,明确提出“不孝敬父母的干部不能提拔重用”。
点评:“举孝廉,父别居”,这是对汉代选拔人才制度的一种讽刺。干部是否孝顺,如何考量,谁来鉴定,怎么保证公正性?一条规定引发如此多的问题,使得这条初衷很好的规定变得仅仅是听上去很美。
6、政府制定年度用酒计划
2006年4月,湖北汉川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倡导公务接待使用“小糊涂仙(神)”系列酒的通知》,倡导在公务招待中使用此酒。文件还附有任务分解表,细分到局、各乡镇在内的105个单位,还对各单位需要完成的数额以及完成后的奖惩措施做了具体的规定。
点评:奥运会有指定赞助商,各国家队有指定赞助商,这些都是商业行为。但是政府指定酒品赞助商就是将行政行为与商业行为混合,使得行政行为成为商业行为的附庸。这样的规定怎能不让人浮想联翩呢?
7、群众办酒席不得超八桌
2005年4月,宿迁市出台规定:婚丧喜庆等“人情消费”,干部经审批最多可办5桌酒宴,群众不能超过8桌,违者将按每超出一桌罚400元到1000元的标准进行罚款。
点评:用这样的方式禁止铺张浪费,防止人情泛滥,扼杀不良社会风气,初衷虽好,但如何执行却是一个大考验,其实在涉及到传统风俗时,循序渐进才是最稳妥的方法。
8、严禁用公款打麻将
2004年8月,陕西安康市建设局用发放红头文件的形式通知:严禁用公款打麻将。
点评:众人皆知的道理却用文件的形式加以通报,使得一个严肃的红头文件成了一个黑色幽默。
9、十二种走路方式要挨罚
2004年5月,四川省交警总队制定了《四川省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处罚指导意见》,对行人的12项违法行为设定了5元以上20元以下的罚款处罚,如横过没有人行横道的机动车道时,不直行通过,或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中途倒退、折返;未实行交通管制的路段,在道路上通行每横列超过二人等。
点评:事无巨细,交警总队出台这项规定可谓下足了功夫。可是这番苦心能得到多大的报偿?行政指令的关键不在于其多么细致,更在于它应该具有事实上的限制力和可执行性。
10、报考公务员女性乳房要对称
湖南省人事厅、湖南省卫生厅2003年2月24日发布的《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和标准》(已修改)中的一项条款为:第二性征发育正常,乳房对称……
点评:公务员考试是选拔人才,而不是选美。一条新规定的出台允许引起争议,但是不允许荒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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