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进一步加大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力度。加强军事立法工作,推进军事法制建设,严格按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管理教育部队、开展工作、规范行为,保持部队正规的战备、训练、工作和生活秩序,不断提高部队正规化水平。把纪律建设作为正规化建设的核心,采取有力措施增强官兵严守纪律的自觉性,做到严守纪律、令行禁止、赏罚严明。深入研究新形势下治军带兵的特点规律,推动管理观念、管理机制和管理模式改进创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决防范重大安全问题,确保部队安全稳定和集中统一。认真贯彻《军队基层建设纲要》,全面搞建设,扎实打基础,反复抓落实,促进基层建设全面进步和官兵全面发展。
五、加强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适应我国安全环境的新形势和维护发展利益的新要求,突出重点行业和领域,突出科技参战支前,突出综合动员保障的关键环节,进一步完善国防动员体系,努力提升核心动员能力、体系动员能力。推进国防动员立法进程,完善国防动员体制机制,建立健全与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相衔接的国防动员体系。进一步优化后备力量的规模结构和力量布局,加强预备役部队和民兵骨干队伍建设,造就一支精干高效、可靠管用的强大后备力量,不断提高平时应急、战时应战的能力。保持和发扬全社会合力抓国防教育的好传统好做法,通过各种媒体、运用多种手段和途径,广泛开展全民国防教育,增强全民国防观念。
六、坚持走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路子。始终站在国家安全和发展战略全局的高度,科学统筹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推动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与国家现代化建设协调发展,努力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实现富国和强军的统一。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优势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生机活力,积极调动和运用军地各种资源,不断拓展军民融合式发展途径,完善融合机制,丰富融合形式,拓展融合范围,提高融合层次,推动军民融合向纵深发展。军队要积极参加和支援地方经济建设,坚决完成抢险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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