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由于培养方式不同,专业硕士的招生简章都是单独出的,如《北京大学2009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明确规定:“学费为3年6.6万元”。在奖助学金项目中,该简章注明:法律硕士只可申请一些专项奖学金。
法学硕士就完全不同了,招生简章规定,奖学金的平均覆盖面一般不低于90%,3个等级的奖学金中,最低额的三等奖学金额度每年1.35万元,实际上与学费同额,可以做到完全冲抵。
北大法学院不少学生正是基于这一点指责发帖人在炒作,因为招生简章事先有明确规定,作者不应不了解。
但发帖人却在帖子中提到了教育部发于今年3月11日的一个文件,这个名为《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收费有关工作的通知》(教财〔2009〕5号)的文件规定:“各校在研究提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收费标准时,按不高于本校现行普通专业学术型自筹经费研究生收费标准确定。”
发帖人据此认为,北大的全日制法律硕士学费不能高于本校三年制普通学位研究生学费1.2万元的标准,“而它现在的收费却是2.2万元,整整超出了1万元。”
她还表示,并非只有她提出了异议,据说北大上几届部分法律硕士曾专门为高学费找过学院领导。今年6月24日,该校部分法律硕士与学院进行交涉,要求学校就天价学费、生活补助、师资配备等一系列问题予以合理解释。她的这一说法记者尚未得到校方证实。
部分北大法硕学生表示能接受高学费
到底该如何理解这个文件的精神呢?
据《广州日报》报道,北大深圳研究生院国际法学院有教师回应,教育部的文件,限定了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收费标准,但该文件只适用于研究型学科的法学硕士专业,不适用于实务型法律硕士专业。
记者致电主管法律硕士工作的北大法学院副院长龚文东,他表示,研究生收费主要是学校的研究生院负责,学院主要是承担教学任务。学院无权过问收费方面的制度等问题。
但他说,北大的法律硕士研究生从来没有一个人因学费而失学,北大的法律硕士生都能顺利毕业,“我们也很注意维护法律硕士生的利益。”
北大法学院一位工作人员介绍,法律硕士生本没有补助。但之前,法律硕士生都在北大深圳研究生院培养。那时,深圳市政府和深圳研究生院共同出资给予研究生每月1000元补助,因此在深圳的两届法律硕士生一直都享受了补助,且招生简章上有承诺,但在本部的法律硕士生就没有。
她说,从2008年起,法律硕士全部由本部培养,因此取消了补助,也不享受国家奖学金,但可以申请一些单项奖学金。虽然有助学贷款,但名额比较少,每年二三十个左右,是学院向学校努力争取到的。“学院也在积极为法律硕士生争取更多的奖励和补助。”
记者随后与北大研招办取得联系,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这事儿我没怎么关注……研究生院也没办法给更多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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