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昨日发布《关于加强地方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表示,将对地方财政结余结转资金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压缩结余结转资金规模。专家认为,财政部“剑指”地方财政结余结转资金,旨在提高资金利用率,加大资金支出力度。
《通知》指出,省级财政部门要组织本级各部门指导省以下财政部门对结余结转资金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在摸清底数基础上,区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形成的结转项目,经清理确认属无法支出或无需支出的,要将资金收回总预算;超过预算确定期限一年以上的,原则上要收回总预算;确需继续保留的,要分解下达至本级有关部门和下级财政部门,按照规定安排支出,加快支出进度。
“目前,地方政府财政存在收大于支现象,此次清理能加快地方已上项目开展进度,提高结余资金利用率。”在中国社科院财贸所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看来,财政收支存在进度安排问题,如果已批付资金在使用进度上产生误差,不利于资金利用,集中清理能有效解决这一问题。
(本文来源:北京商报作者:丁开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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