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提供: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 图表制作:刘提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
劳动报酬占比 需要客观分析
■劳动报酬占比下降并没有数据显示的那么大
■过分夸大与其他国家差距不利于分配制度改革
近日,全国总工会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我国劳动报酬占比连续22年下降”。
此言一出,引发了社会强烈关注。
我国劳动报酬占比的实际情况究竟如何?应该怎样客观认识“劳动报酬占比下降”?
本报对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进行了专访。
统计口径有变化——
劳动报酬占比被低估
据贾康介绍,财科所最近通过1993年至2007年劳动报酬占GDP比重进行的核算分析,对劳动报酬占比问题进行了专门研究。
他介绍说,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统计时通常在宏观意义上将国民经济划分为三大部门:政府部门、居民部门和企业部门,对应的初次分配收入分别称为生产税净额、劳动者报酬和营业盈余。
贾康说,按照收入法核算国民收入初次分配格局是比较常见的方式。从统计数据看,1993年—2007年,居民部门的劳动者报酬由49.49%降至39.74%,降幅9.75个百分点,政府部门的生产税净额由11.68%增加至14.81%,增幅为3.13个百分点,企业部门的固定资产折旧和营业盈余(即资本收益)由38.83%增至45.45%,增加6.62个百分点。
贾康强调,需要注意的是,统计口径在2004年发生了两个重大变化:一是个体经济业主收入从劳动收入变为营业盈余,二是对农业不再计营业盈余。据估算,受2004年统计核算方法变化的影响,大约使劳动报酬占比被低估了6.29%。
如果在2004及以后年度的劳动者报酬降幅中扣除了上述统计因素,1993年—2007年间,劳动者报酬的实际降幅为3.46个百分点,年平均降幅为0.23%,2007年的占比应为46.03%;企业部门的资本收益实际增幅仅为0.33个百分点,在2007年的占比应为39.16%。也就是说,剔除统计口径变化因素的影响,居民部门的劳动报酬占比下降并没有数据显示的那么大。
至于劳动报酬占比上世纪80年代末比90年代初还要高,有些专家给出的结论是:农业中的劳动报酬占比远远高于工业和第三产业。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我国开始出现农村劳动力的大量转移,随之农业占GDP比重的也不断下降,从而使整个劳动报酬占比出现下降。应该说,这一结论是比较客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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