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口退税起落
1985年4月 中国开始实行对出口产品退税政策。
1994年1月 新税制改革,纳税人出口商品的增值税税率为零,我国对外出口贸易额猛增。
1995年和1996年 把过去11%、13%、17%的出口退税率,按不同行业分别下调到3%、6%和9%。
1998年 应对亚洲金融危机,出口退税率提高到5%、13%、15%和17%四档。
2004年1月 下调出口退税率为5%、8%、11%、13%和17%五档。
2007年7月 出口退税率调整为5%、9%、11%、13%和17%五档。
2008年8月 部分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退税率由11%提高到13%。
2008年11月 出口退税率分为5%、9%、11%、13%、14%和17%六档。
2008年12月 将箱包、鞋、帽、伞、家具、寝具、灯具、钟表等出口退税率由11%提高到13%等。
2009年1月 提高部分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高的机电产品出口退税率。
2009年2月 将纺织品、服装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5%。
2009年4月 将CRT彩电、部分电视机零件、光缆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7%,将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6%。
2009年6月 将箱包、鞋帽、玩具、家具等出口退税率由13%提高到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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