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退税抵御金融风暴
2008年8月份起,经过7次调整,中国综合退税率从9.8%提高到逾13.5%。
1985年4月1日,中国开始实行对出口产品退税政策。简单的说,就是产品加工后在出口时,不同行业的产品可以按照政策,按照一定比例退还当时缴纳的增值税。25年间,退税率经过数次提高或降低的调整。
以家具为例,金涛说,内贸和出口的家具在出厂价上有不同的界定。比如成本都是100元,出口享受退税的话,如果国家定的是10%的出口退税率,那么相当于国家给了10%的补贴,厂家就算出厂价卖90元也不赔钱。
这就意味着在出厂环节,因为有出口退税的存在,出口产品的出厂价就已经比国内销售便宜了不少。
罗建平也说,虽然内贸和外销在很多地方不具有可比性,但因为外贸有出口退税,出厂的价格便宜一点。
2008年,金融风暴来袭,我国出口遭遇重创。出口退税成为挽救出口的一剂良药。自2008年8月份起,我国连续7次上调出口退税率,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同时取消或降低部分产品出口关税,重点支持了纺织、轻工和部分高新技术产品出口。
财政部宣布出口退税政策时,表示“有必要通过财政政策的适当调整,帮助企业树立信心、渡过难关,防止出现因出口大幅下滑而影响我国经济发展的被动局面。”
工信部总工程师朱宏任今年年初表示,包括完善加工贸易政策等措施,降低了企业税负,支持了企业生产,稳定了出口形势。2010年将继续落实出口退税、出口信贷等政策,稳定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
在经过7次调整后,中国综合退税率已从9.8%提高到逾13.5%。而2007年出口产品增值税实际征税水平是15.3%。
因出口退税增加,不少品类产品,尤其一些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出口降幅开始收窄。海关总署曾表示,自2008年8月到2009年一季度,大宗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困境有所缓解,塑料(11445,40.00,0.35%)制品、服装及衣着附件、鞋类、家具及其零件、箱包出口都扭降为增。
负面影响致恶性循环
出口退税只能保持价格上的竞争力,“中国制造”产品始终停留于价值链低端。
出口退税政策扭转部分行业产品下降颓势的同时,也带来相应的负面影响。据国家税务总局快报统计,2009年全国共办理出口退税6487亿元,这意味着财政收入相应的减收6487亿元。这个数字已超过当年税收新增的收入,给本来严峻的税收带来了更大的压力。
这种压力在上世纪末亚洲金融危机时已经显现。1999年至2002年,为了应对危机,中国大规模提高出口退税率,出口退税的应退税额年均增长36.3%,中央财政收入实际增长率仅有18.2%,造成大量出口退税欠款,企业无法及时获得退税。2002年底中国累计的出口退税欠款,直到2004年才还完。
出口退税还有另一个负面作用,就是中国本土的出口企业并未因此多获多少利益,尤其中国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并没有因为出口退税而获得利润,只是靠出口退税来保持价格上的“低价”竞争力,如此恶性循环造成“中国制造”产品始终停留于价值链最低端。
近日一份由财政部科研所所做的主题为《涉外财税政策体系改革路径》的课题报告中,提出出口退税政策在不同产业间的效果是不一致的。高附加值产业倾向于将出口退税的大部分转化为企业利润而较少改变出口商品价格,而低附加值产业则意愿在维持现有利润水平的条件下,将其转化为价格优势,从而维持竞争能力,扩大出口量。
罗建平说,国外的进口商对中国出口退税的政策,比有的中国厂家吃的还透,比如现在中国某些产品的出口退税率为15%,但是国外进口商就此压低价格,而中国厂商顶多能拿到2%到3%。
恰恰最为依赖出口退税的,就是这些劳动密集型产品。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出口大户也是纺织业龙头,全国人大代表、富润控股集团董事局主席赵林中建议,将纺织服装业的出口退税率由16%调整至17%,实现完全无税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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