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商务部统计,2008年渔业(本文所述渔业,对应于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202)》中的渔业(行业代码为A04),下同。)新设立外商投资项目91个,比去年同期增加3个,实际使用外资金额11441万美元,同比上升55.53%。新设立企业数和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占全国同期吸收外资总量的比重分别为0.33%和0.12%。
从外资来源地看,以实际使用外资金额计算,2008年香港、台湾省、新加坡、韩国、日本等国家或地区位居渔业吸收外资来源地的前五位,分别占该行业实际使用外资总额的70.24%、9.98%、9.6%、5.17%、3.27%。
图1 2008年渔业外商直接投资主要来源地
2008年渔业,亚洲十国/地区(香港、澳门、台湾省、日本、菲律宾、泰国、马来西亚、新加坡、印尼、韩国)对华投资新设立企业80家,实际使用外资金额11242万美元,同比分别增长9.59%和增长81.79%;新设立企业数和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占全国同期吸收外资总量的比重分别为87.91%和98.26%。
欧盟对华投资新设企业4家,同比下降50%;实际使用外资金额153万美元,同比减少57.73%;新设立企业数和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占全国同期吸收外资总量的比重分别为4.4%和1.34%。
美国对华投资新设立企业3家,同比下降40%;实际使用外资金额20万美元,同比减少96.01%;新设立企业数和实际投入外资金额占全国同期吸收外资总量的比重分别为3.3%和0.17%。
从资金投向区域看,东部地区渔业新设外商投资企业77家、实际使用外资金额11091万美元,分别占全国同期吸收外资总量的84.62%和96.94%。东部地区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名列前位的省是江苏省、广东省和山东省,新设外商投资企业分别为30家、30家和4家,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分别为6571万美元、2472万美元和863万美元,分别占东部地区实际使用外资总量的57.43%、21.61%和7.54%。
中部地区渔业新设外商投资企业12家、实际使用外资金额350万美元,分别占全国新设外商投资企业和实际使用外资金额的13.19%和3.06%。中部地区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名列前位的省是湖南省和江西省,新设外商投资企业分别为4家和3家,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分别为169万美元和166万美元,分别占中部地区实际使用外资总量的1.48%和1.45%。其中,安徽省实际使用外资金额为15万美元,占中部地区实际使用外资总量的0.13%。
图2 2008年渔业外资主要分布地区
从利用外资方式看, 2008年渔业新设中外合资项目11个,外商独资项目74个,中外合作项目6个,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分别为964万美元、10339万美元和138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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