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废之争
“现在对经济适用房诟病很多,它确实在经历一个历史发展过程。”上述住房部官员说。
从目前许多地方的做法看来,逐步减少经济适用房、加大廉租房的供应量已然成为一个趋势。
一位业内人士指出,《廉租住房保障办法》从制度上避免了让其陷入如今经济适用房的尴尬。
该办法对廉租住房的保障资金及房屋来源、实物配租或货币补贴的保障方式、申请与核准办法、如何进行监督管理等等,都有详细的规定。更重要的是,办法中指出,廉租住房建设要“坚持经济、适用的原则”。
“换言之,廉租房也是一种经济适用房,这应该成为以廉租房逐步取代经济适用房,使廉租房本身成为经济适用房的起点。”上述业内人士说。
上述住房部官员也表示,目前政府部门主要操作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廉租房、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其中,廉租房3年保障的总户数是747万户,要求建设廉租房518万套,平均每年170万~180万套。
按照这一表述,经济适用房似乎缺位了。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司长侯晰珉近日指出,经济适用房是现阶段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有效方式。各地特别是一些住房价格较高的大中城市,适度发展经济适用房仍然具有重要意义。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研究员回建强认为,廉租房单独承担住房保障任务不符合国情,它也不能解决居民长久居住需求和要求。所以经济适用房短期内不会消失。
“经济适用房制度目前面临的关键问题是如何加强准入和监督管理。”侯晰珉说。(王晓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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