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思路
王敏以公安系统公务员为例,分析了公务员分类管理的改革思路。
他说,深圳有40000多名公务员,其中20000名左右是公安系统的。如果按照一般的考核晋升途径,不可能有那么多的领导岗位安排他们。大部分人职位上不来,心态不平衡,也势必影响工作,所以要根据不同系统、不同类别的职位,采用不同考核管理办法,让各类人员能够各得其所。
“就算是职位上不去,也可以凭借技能和工作时间长短获得应得的待遇,不能形成千军万马挤独木桥的局面。”他总结。
值得一提的是深圳前不久发布了重新修订的《深圳市行政机关公务员辞职辞退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该《实施细则》规定公务员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将被辞退。辞退后,五年内不准重新录用为公务员。
这部《实施细则》与此次国家公务员局《工作要点》发文相契合。 见习记者 魏竣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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