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网友认为平均工资涨幅18%“失真” 专家详解两大原因并吁公布更详细数据
早报记者 孙翔 吴正懿
国家统计局7月28发布数据称,今年上半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12964元(平均月工资为2160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8.0%。工资18%的涨幅超出很多人的预料,也大大超出上半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7.9%。
数据发布后,各大门户网站上网民大多表示质疑:“为什么我们感觉不到工资涨了这么多?”新浪网一项26383人参加的调查中,96.96%的人认为平均工资涨幅统计不能真实反映大多数人收入水平,有67.18%的人表示今年上半年工资跟去年持平,7.64%的表示涨了,还有25.18%的人表示工资下跌了。
昨天,相关官员和专家表示,私营企业职工收入不被计算在内、各层次各行业工资涨幅不均衡,是统计数据和公众感受有差距的两大原因。
私企工资会拉低涨幅
国家统计局公布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数据后,私营企业职工的工资是否被计算这个问题,曾引起争议。昨天,早报记者采访相关官员得知,私营企业职工工资在此数据中暂未得到体现。
浙江省统计局人口科技处人士告诉早报记者,传统的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统计对象,主要是国有、集体企业等,不包含私营企业。由于各地区采取的统计对象相同,因此全国的此项统计对象中同样不含私营企业。
统计局官员表示,统计方法是将所有企业的年度职工工资报表收集后,将工资累加总额除以平均职工人数即为职工年度平均工资。职工工资不能与实际拿到手的现金划等号,它包括基础工资、奖金、各项津贴和补贴,及单位代扣代缴的各项费用。
以浙江为例,不包括私营企业,浙江职工工资统计对象约10万家,去年浙江城镇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0854元。
可与之对比的是,今年初,浙江首次公开2007年度含规模以上私营单位的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数为24603元,比上年增加2533元,增长11.5%。这意味着,规模以上私营单位纳入统计范围后,将平均工资拉低了6251元,幅度在20%以上。
平均数表述存有缺陷
复旦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张军表示,由于统计局数据是通过抽取独立的随机样本得到的,虽然不是囊括所有企业的调查,但由于统计设计上具有科学性,所以得到的最终数据本身是可以信任的。
“但是,单纯说收入平均数的意义不大。”张军表示,我国传统的统计分类本身就把个体和私营企业分为一类,如果这类企业工资收入没在现在公布的数据中得到体现,就应尽量在其他统计数据中公布。但他认为更重要的是,只公布平均收入,而不公布各行业职工工资情况、职工工资中位数、职工工资方差等更详细的数据,无法让社会对全国职工工资的变化情况有更深入的了解。
“如果收入高的人工资增加很快,但是多数人增长不多,平均数反映出的增长有可能就是失真的。”学者表示,中位数代表着数据总体的中等情况,可避免极端数据的影响,而方差则能体现出样本的波动情况,都能给社会各界更全面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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