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政策有助于结构性问题的解决
财政政策是影响和制约社会总产品和国民收入分配的重要环节,它的主要责任是直接参与国民收入的分配并对集中起来的国民收入在全社会范围内进行再分配,调节各经济主体间的利益差别,保持适当合理的分配差距,以防止过度的收入悬殊,并从收入和支出两部分影响社会总需求的形成。财政政策可以由政府通过直接控制和调节来实现,如要控制总需求,可通过提高税率,增加财政收入,压缩财政支出,特别是基本建设支出等措施,可立见成效;而要刺激需求,则可通过减税,扩大国债发行规模,增加固定资产投资等手段较快实现政策目标。与货币政策不同,财政政策直接作用于社会经济结构,间接作用于供需总量平衡。它对总供给的调节,首先表现为对经济结构的调节,财政政策对总需求的调节主要通过扩大或缩小支出规模,达到增加或抑制社会总需求的目的,但这种调节从根本上说也是以调节社会经济结构为前提的。
从目前我国经济运行的情况看,一方面总量供求矛盾突出,另一方面,部分薄弱部门投资缺位状况依然十分严重,农业、高科技产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等相对薄弱的部门的发展严重滞后于经济发展,成为阻碍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也就是说,在总量矛盾的大背景下,结构性问题更为突出,而财政政策正是解决结构性问题的有效手段,从这个角度讲,让财政政策扮演更重要的角色是符合我国当前现实的,而且,近年来我国财政收入的大幅增长也为财政政策实施创造了条件。
另一方面,针对近年来突出的宏观经济矛盾——投资过热和顺差过大,财政政策也可发挥更大的作用。不可否认,投资过热和顺差过大是中国实体经济回报率较高所致。而细究高回报率,来自银行的资金成本较低只是众多原因之一。更多的因素在于在中国投资的企业,他们的土地成本、环保成本、劳动力成本、资源成本都比较低。这种情况下,单靠提高利率等货币政策调整,显然是解决不了问题的。要从根本上抑制投资过快和国际收支顺差过快增长势头,必须在进一步加强银行体系流动性管理的同时,着眼于税收等财政政策和提高市场准入门槛,加强执法力度等行政法律手段,以此来提高投资成本,进而促进整个经济结构的调整。从目前经济发展情况来看,经济调整总体策略应是组合调整,而非单纯依靠货币政策抑或是财政政策,宏观调控部门多策并举才是最优选择。而在目前结构化调整时代,财政政策可以发挥更大作用,将成为未来可能促进经济转型的重要推动力。
2007年以来,在货币政策频繁推出的同时,为减少贸易顺差,缓解流动性过剩的压力,我国多次调整进出口税收政策。如4月15日,取消或降低了部分钢材产品的出口退税率;6月1日,对142项“两高一资”产品调高或开征出口关税;7月1日,再次调整2831项商品的出口退税政策。针对逐渐升温、投机气氛浓厚的证券市场,财政部5月30日将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由1%。调整为3%。,并将利息税自8月15日起由20%调减为5%,影响了证券市场资金的流向。为了缓解流动性偏多、提高外汇经营收益,确保宏观经济稳定运行,6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了由财政部发行15500亿元特别国债购买外汇的议案。为了达到节约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的,2006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取消了对有色金属矿产资源税减征30%的优惠政策,恢复全额征收,并且调整了对铁矿石资源税的减征政策,暂按规定税额标准的60%征收,调高了岩金矿资源税税额标准,统一了全国钒矿石资源税的适用税额标准。2007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又调高了焦煤资源税税额,并对盐资源税税收政策进行了调整。这些财政政策的实施,对我国结构性问题的解决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和谐社会目标下的公共财政框架已然明确
上世纪90年代,我国已经提出建立公共财政框架的构想,应该说,公共财政作为我国财政改革的基本方向早已明确。而构建和谐社会目标的提出,更是为公共财政框架描绘出了蓝图与路径,为当前公共财政作用如何进一步发挥指明了方向和着力点。
与传统计划经济时期生产建设财政相比,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公共财政着眼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重点用于解决由于“市场失灵”而出现的资源配置失效、收入分配不公、经济波动等问题,发挥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的宏观调控作用。无疑,公共财政作为社会公共资源配置的主体、政府实现职能的经济基础以及实施宏观调控的主要手段,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将发挥不可替代的基础性作用。
近年来,随着我国财政体制改革进程的不断推进,公共财政框架的构建已取得初步成效。迄今,不论是正在实施的部门预算改革,还是通过试点得以推广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以及各地根据自身特点进行的财政管理模式创新,都为中国公共财政框架构筑了基础性的制度平台。与之相对应,财政支出结构也发生了比较大的变化,开始由吃饭型财政、建设型财政向公共型财政转型。
公共财政的一个非常明确的导向就是雪中送炭,即更多关注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这里社会方方面面非常关注的有:教育问题、医疗问题、社会保障问题、农村问题等。
财政部数据显示,近年来财政部门确实在这些方面增大了投入。2003至2006年,大幅度增加了对“三农”的资金投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仅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资金投入分别为2144亿元、2626亿元、2975亿元和3397亿元,累计达到11142亿元,年均增长15.6%。2003至2006年,全国财政社会保障支出累计达到13833亿元,年均增长18%;教育支出累计达到16224亿元,年均增长16.4%;医疗卫生支出累计达到3990亿元,年均增长20.1%;文体广播事业费支出累计达到2622亿元,年均增长18.3%。
2007年以来,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三农”、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和教育等重点支出均得到较好保障。前十个月财政支出总体增长较平稳,各项重点支出有比较好的保障,结构有所优化。其中教育、科学技术、医疗、社会保障等民生事业支出投入大量增加。教育投入支出4947.55亿元,同比增长3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63.97亿元,同比增长34.5%;科学技术投入1009.7亿元,同比增长30.5%;医疗卫生投入1243.08亿元,同比增长41.3%。
这些增长数字反映了我国财政支出重点向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领域倾斜,向社会发展薄弱环节倾斜,向困难地区、困难群众倾斜,着力解决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着力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这也将是把握未来财政政策总体方向的一个基本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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