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0亿农网改造资产谁属
由于历史原因,中国的农电的产权格局非常复杂。
在1998年进行农村电网改造之前,中国约有2400多个县级供电局和企业负责农村电力的输送,其中三分之一由上级电网公司对供电局和供电企业进行直接管理,称为直管直供县;三分之一由供电局或企业自行经营,称为趸售县;另有三分之一则完全由企业自己发电自己供电,称之为自供自管县。
直管直供县的配电网(110千伏以下的电网)主要是中央资产,但也有部分地方资产和集体资产;在趸售县和自管自供县中,配电网资产则主要属于地方,也有少量资产为农民集资上划和企业投入。
1998年6月以后,国家实施了两期大规模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据统计,从1998年6月至2003年年底,国务院专门划拨国债资金作为农网改造的资本金,再加上农业银行贷款,共投入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资金2884亿元。
此外,2003年,国家还对县城电网建设与改造,投入了334.2亿元。据新华社消息,自1998年开展的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累计投资达3800亿元,超过建国50年农网投资的总和。
上述投资使中国形成了世界上最大的农村电网,乡、村、户通电率分别达到99.9%、99.8%和99.4%。
中电联的统计显示,截至2006年底,全国3211家地县级供电企业中,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直供直属的为1196家,控股或代管的为1353家,地方自供自管的为662家。
但是,农网改造工程造就的这笔巨额电网资产究竟产权谁属,正在成为一个难题。虽然国务院在下达这笔资金的时候,已经详细地列出了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和银行贷款的出资额度,但是并未明确投资主体,而且初步投资后的还贷由地方企业自行负担。这些电网资产究竟属于中央国有资产还是地方国有资产,顿成争论焦点。
“对这些问题,中央直属电网企业、地方政府的看法不同,也存在较多纠纷。”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下称中电联)一位专家透露。
由此,中电联历时一年完成了对农村电网的调研,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农电体制改革调研报告》。报告指出,对于这部分资产的归属,电网公司与地方政府各执一词。
电网公司认为,农网改造资金来源主要是国债资金和商业银行贷款,各省电网公司作为承贷主体,是项目法人,具体负责国债、商业银行贷款的统贷统还,并在省电网公司相应地发生了一笔巨额债务。
“既然农网改造工程所形成的资产与省电网公司的负债及还贷责任相对应,农网改造工程还贷资金形成的资产产权,应当归省电网公司所有。”国家电网公司下属一位省电网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在调研中指出。
而一位近期参加国家电网公司农电改革会议的专家称:“国网甚至把代管的供电企业资产也一并收上来。”
在“厂网分开”的电力改革之中,发电侧的资产被剥离出去,而各省电网公司资产则按区域划归国家电网或者南方电网公司,成为其全资所有的子公司,这些资产均属中央国有资产。
虽然有个别地方政府如广东省政府表示可接受农网产权上划给省电网公司,但许多地方政府和地方电力企业则认为,省级电网公司只是项目法人,并非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投资的出资人。农网还贷资金是通过全省电费加价均摊来筹集,加价的对象主要是省级及以下地方电力用户。农网产权应当属于地方政府。
面对以上种种争论,中电联的调研报告指出,应组织专家成立专项课题组, 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尽早明确农网改造资本金的出资人,明确农网建设改造还贷资金形成资产的产权归属,同时开展对原有存量资产的评估和债权、债务摸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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