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回应阶梯电价第一档标准偏低质疑

2010年10月13日10:07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电价机制 电网企业 家庭人口数量 电价政策 居民电价 电价基础 用电量 电表 加装 阶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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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网北京10月12日消息 (记者 冯雅) 国家发改委有关部门负责人今天接受中央台记者专访,就《阶梯电价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中消费者关心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记者:很多人提出,按照目前的两个方案,第一档电量标准都有些偏低,建议提高第一档电量标准,您觉得该意见有可能被吸收么?

答:第一档电量的确定是阶梯电价的核心问题,也是大家最为关注的热点问题。在阶梯电价方案研究过程中,对于第一档电量的设置,讨论最为热烈,不同的专业人士提出的意见是截然不同的。一部分专家认为,第一档只保障居民最基本用电需求,电量标准不宜太高,否则难以起到促进节能减排的效果。另一部分专家则认为,第一档电量的设置,应体现公平原则,使大多数居民电费支出不受影响。方案设计中,我们权衡了促进节能减排和保证大多数居民电价基本稳定的双重因素,以保证大多数居民家庭用电价格基本稳定为前提;以建立机制,并通过动态调整、分步推进实现机制的转换为着力点,经过数年努力,促进合理用电,节约用电。

按目前方案,是以覆盖70%-80%的居民家庭为标准确定第一档电量。以全国平均为例,覆盖70%的居民家庭户均用电量为110度,覆盖80%家庭的户均用电量为140度。需要强调的是,许多人以为,此次阶梯电价方案是按照110度和140度分档,因此觉得第一档电量偏低,这是个误解。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两个方案,只是规定各地应按70%或者80%的覆盖率去确定各地分档标准,但相同的覆盖率下,各地具体电量分档标准会所有不同。比如,同样70%的覆盖率,全国平均是110度,但浙江可能是130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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