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普查需要填报哪些内容?

2010年11月02日11:02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户口登记 选项 2010年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表短表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表长表 2009年 民生问题 调控政策 出生人口 住房建筑面积

视频播放位置

下载安装Flash播放器

11月1日-10日,将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入户登记工作,届时,全市10万名人口普查员逐门、逐户、逐人、逐项进行普查登记。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表共分四种,分别是《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表短表》(简称普查表短表)、《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表长表》(简称普查表长表)、《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表短表(供港澳台和外籍人员使用)》(简称境外人员普查表)和《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死亡人口调查表》(简称死亡人口调查表)。其中,普查表长表抽取百分之十的户填报,其余的户填报普查表短表;港澳台和外籍人员在其居住地进行登记时,要填报境外人员普查表;2009年11月1日至2010年10月31日期间有死亡人口的户,要填报死亡人口调查表。

不同种类的普查表,调查项目有所不同。

普查表短表共有18个项目,按户填报的有6项,按人填报的有12项。具体项目如下:

按户填报的项目:

1.户编号:由普查员填写;

2.户别:本户是家庭户还是集体户;

3.本户应登记人数:需填报2010年10月31日晚居住在本户的人数和户口在本户但2010年10月31日晚未居住在本户的人数;

4.2009.11.1-2010.10.31期间出生人口和死亡人口;

5.本户住房建筑面积;

6.本户住房间数。

1   2   下一页  


返回顶部文章来源: 环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