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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当时主要考虑的三点。这三点最后体现在《决定》的三个方面,为农服务,《决定》第4条-12条讲了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方面的内容就是要拓展我们经营服务领域,认真履行为农服务的职责,体现怎么为农服务。第二项任务是要推进基层供销社改造,密切与农民利益的联结。第三项任务是创新我们各级联合社的治理机制,落脚点是提升我们为农服务的综合实力和能力。这三点就是我们供销社这次改革的重点,说亮点也可以。
说到亮点,补充几句,《决定》采取的一系列保障措施,使这个任务能够完成,这也是亮点。比如文件专门写了一条,确立供销合作社的特定法律地位,以及我们给了一些很多含金量的支持措施。我给大家透露一下,允许具备条件的供销合作社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试点。大家知道金融业监管是非常严格的,这一次供销社开了一个口子,允许供销社将来发展到一定程度可以创办中小型合作银行,这是对供销社最大的支持,也是我们的亮点。
2015-04-03 15:29:55
刚才记者也问到,我们确实不容忽视,也不可否认目前存在很多问题,这次改革主要就是破解这些问题。刚才已经介绍到,现在层级联系不紧密,与农民利益的联结还不够紧密,我们的体制机制还不够活,还没有完全理顺,这是我们的切入点,也是改革的重点和难点。为了解决密切与农民的联结,《决定》提出对基层供销社分类改造,要采取劳动、资本、土地多种形式的合作,吸引农民加入进来,落脚点最后还是要办成以农民社员为主体的合作经济组织。这就是坚持我们的合作经济属性,密切农民的联结。上下层级,大家可能比较陌生,如果借鉴国外的一些经验来讲,它都是一体的。我们因为人财物是分级管理,我们国家有这样的国情,怎么加强层级联系?这些年也经过一些有益的探索,比如采取经济直接联结,股份的合作,业务的联系,也取得很大的进展,但是远远不够。
这次提出继续强化原有一些好的做法,新的提法其中有几条。比如我们要建立上下的考核评价机制,在政府部门是没有的,我们前些年已经建立了上级社对成员社的考核机制,这次文件发了以后,要建立下级社对联合社的评价机制,上对下负责,下对上负责,这样加强联系。
2015-04-03 15:31:45
还有一个具体的举措,建立供销合作社合作发展基金,每年在企业的收益当中拿出不低于20%的部分投入合作发展基金,下级社要拿出一定的比例上交到上级社,这样便于我们上下真正能够协调,成为合力,真正提升我们为农服务的实力。这都是我们的切入点。
还有我们联合社治理机制,大家肯定会问,供销社既然是经济组织,为什么行政化这么强,为什么还稳定公务员管理,我也理解大家会提出这些问题。但是我们改革发展的方向有一条原则必须坚持市场化的改革方向,因为我们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这一条《决定》做了很具体的要求和阐述,比如说“社企分开、双线运行”,最后建立一种以联合社为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以企业为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我们联合社掌握大的为农服务方向,企业面向市场独立自主经营,这样相辅相成,能够真正发挥刚才说的这种主导作用和经济服务体系作用。
2015-04-03 15:33:34
刚刚在回答第一个问题的时候,李主任提到一个词是“网上供销社”,坦白地说在大多数人心目当中供销社是属于上一个时代的名词,在这一次的《决定》当中,供销社有一个重点工作是要办新的“网上供销社”,这和很多人的印象是有出入的,我们想知道的是,在这一点上供销社有哪些战略布局,在供销合作社的综合改革当中和电商的竞争和合作又被放在什么位置呢?谢谢。
2015-04-03 15:36:50
请邹天敬先生来回答这个问题。
2015-04-03 15:37:43
我来回答这个问题。说“供销社”属于上个时代的名词,主要也是跟电商这个新生事物相比,供销社比较传统。供销社的历史比较悠久,60多年了,有过辉煌,特别是在80年代以前,有过农村生活经历的人而言供销社肯定是难以抹去的记忆,当然也经历过波折,在90年代也陷入过低谷,当时的情况也很许多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所以觉得供销社是上个时代的名词,我觉得也很正常,但是供销社,老供销也同样能够焕发新面貌。应该说2000年以后,供销社从90年代的低谷当中走出来,重新焕发了生机和活力。今后网上供销社是我们继续焕发新面貌的重要方面,因此相信我们一定能够不断跟上时代的步伐,而不是落后甚至停留在上个时代。我们还是有信心的,不会让它成为上个时代的名词。
打造“网上供销社”,也是顺应电子商务作出重大改革的举措,在《决定》当中也提出明确的要求。这些年电子商务产业迅猛发展,像阿里巴巴的淘宝,京东,一号店等等,这些知名的电商企业纷纷下乡进入农村市场,确实给我们带来了不少新的挑战,这个挑战不仅仅在农村,在城市也能够看到。海龙电子城可能各位记者都熟悉,也都去过,原来十分红火,但是这几年来就变得冷清了很多,主要的原因就是受到电商的冲击。大家可能熟悉海龙电子城,但是不知道这个电子城是北京市供销社的,所以说这个挑战是存在的。但是同时我们也认为电子商务实质上是一种新的商业模式,对我们来说也是发展新型的流通业态、提升经营管理水平重大的机遇,只要我们发挥实体网络的优势,加快创新转型,实现线上线下的融合发展,我们同样能够赢得竞争的优势。对此,我们还是充满信心的。
2015-04-03 15:37:53
事实上,这些年来我们在电子商务这个问题上并没有止步不前,严格意义上来说起步还很早,像棉花、农产品等标准化程度比较高的,在发展B2B企业对企业的电子商务方面,我们其实已经有了近20年的成功经验,做得也是非常好的。大家有时间可以到中国供销集团棉花交易市场看一看。这些年我们也在发展,比如说B2C、C2C、O2O的电子商务模式,全系统发展这一类的电子商务企业现在已经超过了800家,也探索出了一些成功的模式。比如像浙江供销社,它以特色管理为载体,实施网上的“百馆万店”工程,依托互联网建设“智慧农资”的服务平台都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最近也进一步加大了电商发展的力度,今年初主要打造“网上供销社”,总社出台了“一个意见”、“三个方案”,这就是《关于加快推进供销社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建设全国供销社电子商务平台》,《县级供销社实施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方案》以及配套的支持方案。这里面的布局是这样的,用四个突出来回答布局的问题。
2015-04-03 15:40:08
一是突出供销社的整体优势,由总社打造全国性电子商务平台,各省级社统筹发展区域性、专业性电子商务平台,最后对接到全国的平台上,形成规模的优势。目前总社的中国供销集团也已经启动了这个平台的建设工作,争取在三季度能够上线运行。二是突出供销社贴近农民的优势,发挥我们县级供销社在农村电商中的主体作用,培育发展农村电子商务企业和网上的终端由全国平台和区域性、专业性平台跟县级供销社进行对接,使供销社在农村电商市场上发挥组织性和引领性的作用。三是突出供销社实体网点广布的优势,加快我们县以下基层社、综合服务社和各类经营服务网点的信息化改造,形成线下的天然优势,实现线上线下的融合发展。四是突出农产品流通重点,发挥供销社农产品经营企业、行业协会和农民合作社等市场主体的优势,打造农产品地方特色的产业优势,塑造地方的品牌,组织各地的农产品资源来通过供销社的电商平台进行销售。
至于你说的第二个问题,我们和知名的电商企业之间应该说有竞争,但是我觉得更有合作的空间。拿阿里巴巴的淘宝和京东和一号店“特色馆”来说,包括省、市、县这个层面的特色馆,有一些依托供销社来给它开办的,甚至是运营的。在省级层面,比如说新疆馆,包括一些县级馆,安徽的宁国馆,还有山东的临沂馆、江苏的南京馆、浙江的宁波馆。
下一步在着力抓好供销社电商组建平台的同时,要鼓励和支持各级供销社与这些知名的电商企业开展合作。一方面对我们来说只要是为农服务,只要是对农民有利,能够给农民提供实惠,就要大力合作。另一方面,我们企业可以从这些知名的电商企业身上学习他们成功运营的经验。当然我们供销社也有自己的优势,这个优势就是我们供销社长期从事为农服务工作,熟悉农村,了解农民。特别是刚才李主任介绍到,我们在城乡100万网点覆盖80%的乡镇,50%的行政村,这些线下的实体网点资源,应该说是这些电商企业他们不具备的优势,我们也愿意依托这些实体的网点资源,与各类的电商企业开展合作,来共同形成为农服务的合力,这也是代表了我们总社在合作问题上的一个态度。谢谢。
2015-04-03 15:42:03
请问李主任,这次《决定》有很大部分涉及到合作金融这一块,包括刚才您提到合作社可以发展中小农业银行之类的,目前现在供销社合作金融这一块发展的情况怎么样,与一号文件提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用合作有什么样的区别?下一步供销社打算从哪些方面推动供销社合作金融的发展?谢谢。
2015-04-03 15:4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