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评
频频发生的“诈捐”和“被捐”背后,暴露的是目前慈善事业遇到的一些困境,它指向的是如何培育我们的慈善意识,以什么样的慈善文化来激发人们的自愿捐赠行为。
聚焦:捐赠乱象
近日,章子怡“诈捐”事件在网友逼视下,终于水落石出,“漏捐”的16万元终于补齐;江苏泰州2000多名教师则被强行要求“捐”约4000元工资,为当地设立慈善、解困基金,引起舆论哗然。我们应如何行善?慈善文化该如何营造?本版特刊登下面两篇文章进行剖析。
——编者的话
章子怡的“诈捐”事件终于逼近真相。8日,其经纪人纪灵灵发表致歉信表示,百万捐款遭质疑一事,是因团队工作人员操作失误所致。章子怡在了解情况后,已立刻将款项差额补齐。同时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也公布了章子怡的捐款情况,显示共收到其地震捐款100万元。
到底是团队工作人员操作失误所致,还是根本就没拿慈善捐款当回事,只有当事人最清楚。至于章本人,或许有被冤枉的可能,因为这些事务大多由其经纪人或者团队操作,具体事宜章子怡不一定知晓。这样说并不是有意为章子怡开脱,而是说存在这种可能,至于可能性有多大,相信读者自有判断。但即便如此,章也难逃其责,毕竟捐款人署的是她的名字。
公平地说,与章子怡的“诈捐”相比,有些企业的“诺而不捐”也好不到哪去。近年来,“捐赠秀”一次又一次地上演。一些企业利用捐赠大做广告,信誓旦旦地表示要捐赠多少,引来公众的一片赞叹。然而广告效应过后却迟迟不见兑现捐款。据媒体报道,1998年洪灾,企业承诺捐款达6亿元,但到当年年底,兑现到位的捐款仅有一半;2008年初的雪灾中,湖北省民政厅公布消息,1.06亿承诺捐款实际到账仅7383万元……有业内人士则明确表示,诺而不捐是慈善潜规则,平常年份的到账率仅7%。一定意义而言,诺而不捐其实也是一种欺骗,与章子怡“诈捐”没本质区别。
有人承诺捐赠,最终捐款没到位;有人没承诺捐赠,最终却“被捐款”。昨天有报道说,江苏泰州2000多名教师被强行要求“捐”两个月增补工资约4000元,给当地政府建立慈善、解困基金,当地教育局领导表示,捐款只是教育部门的建议,并没有强迫,因为仍有2%的教师没有捐。
以2%的教师没有捐来为“强捐”辩解,本身就很荒唐,在逻辑上也根本站不住脚。而这种用行政摊派手段索取爱心基金的行为更是背离了慈善的本义。政府建立慈善、解困基金是好的,但前提必须是公众的自愿捐款。以“不在自愿捐款确认书上签字,则领不到一分钱”的行政命令来要挟大家捐款,这种变味的爱心不再是慈善义务,已经异化为为了完成捐款指标的行政任务。事实上,类似的摊派式捐款并不少见,以至于去年底国资委曾明确发文,建议中央国企拒绝各类摊派性捐赠。央企如此,其他企业和单位也大抵如是。
频频发生的“诈捐”和“被捐”背后,暴露的是目前慈善事业遇到的一些困境,它指向的是如何培育我们的慈善意识,以什么样的慈善文化来激发人们的自愿捐赠行为。企业和个人之所以会诺而不捐,是因为现行的慈善制度存在着“赖捐”的空间和漏洞,如何堵上这个漏洞,需要反思;泰州被捐款事件则凸显权力对慈善的干涉。权力是用来监督慈善的运行,包括善款的使用和去向、慈善基金的透明化运作,而不是拿来摊派慈善的。
在慈善文化尚须培育的今天,慈善有争议很正常。但慈善要在争议声中前行,而不能总停留于那些伪慈善的争论上。为此应当清楚,慈善不是道德嘉赏,更不能急功近利,而是发自内心的爱心流露。李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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