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哈尔滨1月12日电(记者王松)国家近日为黑龙江省城乡困难群众专项投入一次性生活补贴资金35517万元,这个省的城市低保、农村低保和五保对象及优抚对象等269.66万人将以现金形式享受补贴,黑龙江省财政厅将于1月13日前将资金拨付到市县。
据黑龙江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将以现金形式发放,以社会化发放为主。补贴标准分别为:农村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每人100元,城市低保对象每人150元,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以及新中国成立前的老党员每人180元。目前,黑龙江省共有城市低保对象150.9万人,农村低保对象92.51万人,农村五保对象13.84万人,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以及新中国成立前的老党员12.41万人,所需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负担。
据了解,黑龙江省政府要求各地市设立专门组织机构向群众公开补贴标准和对象范围,并进行公示,保证全省城乡困难群众在1月20日前全部拿到生活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