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在低保管理中认真落实季度申请、按月发放、积极扶持、动态管理的原则,不少“低保户”在政府劳动保障部门及社区居委会的帮助下,主动寻找出路自食其力。6年来,南宁市总共有10万多人次因实现就业、收入提高而走出了低保。
社区帮扶实现就业
陈秀珍是南宁市青秀区新竹社区居民,几年前她的丈夫不幸患上癌症,基本丧失劳动能力;儿子外出做工收入不高;女儿还在读书。陈秀珍在社区摆了个临时摊点卖饮料、小吃等,生活过得比较艰难。2003年,南宁市有关部门为陈秀珍在家的三口人核准发放最低生活保障。去年下半年,南宁市开展大规模的“城乡清洁工程”,对市容市貌进行全面整治,陈秀珍的临时摊点被撤掉了。
新竹社区居委会考虑到陈秀珍家境困难,先是为她安排了社区卫生协管员的公益性岗位,每月提供适当补贴。同时居委会通过多方联系,还在一个机关单位为她找了一份保洁工作,每月有200多元的工资。2007年2月,根据南宁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陈秀珍走出了低保行列。
新竹社区居委会劳动保障协管员刘养元告诉记者:“陈秀珍目前实际上同时拥有两份工作,月实际收入已超过目前本市220元的最低生活保障线,已经不符合享受低保的条件。但是她们家每月人均收入仍然低于低保标准,陈秀珍的丈夫和女儿仍然属于低保对象。”
6年10万人次退出低保行列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城市困难居民基本生活的最后一道“安全网”,提供的是一种最低水平的保障,目的是帮助他们解决短期生活困难,尽可能早地恢复正常生产生活。
为了保证每个符合条件的
困难群众都被纳入“低保网”,同时使收入提高的“低保户”及时退出,南宁市低保管理中心坚持实行个人申请、入户调查、两次公示等制度,做到了动态管理下应保尽保、分类施保。
目前,南宁市335个社区居委会都成立了低保评审小组,负责审核低保申请家庭的收入认定。为此,南宁市民政局低保管理中心坚持低保对象按季度申请、按月发放等制度,同时对低保家庭收入实施定期检查,并对低保对象优先安排就业,尤其是对“4050”低保对象,政府、社区居委会优先安排到公益性岗位就业。
南宁市低保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林源林说:“低保对象必须有进有出,才能真正发挥‘安全网’的作用。”除了对城市非农户口的三无人员、优抚对象、二等以上残疾人等有特殊困难的群体实行适当倾斜照顾之外,南宁市低保管理办法中还有一些严格的限制条件,比如在法定劳动年龄段,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或不参加社区公益劳动的,不能享受低保;在法定就业年龄段内且有劳动能力的,一般情况下一年内连续享受低保救助的时间不得超过9个月等。
记者从南宁市民政局获悉,2001年~2006年,南宁市低保人员一共有10.68万人次实现再就业,并因家庭收入提高而走出低保。
“充分就业”是解决问题的根本之道
近几年,南宁市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基本建立起了市、城区、街道和社区四级服务网络平台。据南宁市财政局副局长刘志烈介绍,2003年以来,南宁市把治安协管员、劳动保障协管员等公益性岗位纳入财政补贴范畴,仅2006年全市各级财政共对公益性岗位补贴2220万元,安置下岗失业人员4670多人。
南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董秀银认为,帮助10万人次走出低保的关键是找到就业出路提高收入。据她介绍,从2003年起,南宁市开始创建“充分就业社区”试点,至2006年,全市有100多个社区达到市级“充分就业社区”标准。到2006年底,南宁市已基本消除了“零就业家庭”,基本实现了“家家有就业,户户有收入”的目标。(记者 张周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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