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家宝总理在2007年春节团拜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是我们党全心全意 为人民服务宗旨的要求,是人民政府的基本职责”。那么,在我国目前的基本国情下,政府如何有效地解决民生问题呢?
中改院执行院长迟福林教授认为,解决民生问题重在建立公共服务体制。应当看到,我国正处在从初步小康向全面小康社会过渡、从生存型社会向发展型社会转变的关键时期。在这个过程中,以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必须关注和满足社会成员的基本公共需求。现实情况表明,广大社会成员公共需求呈全面快速增长的趋势。因此,尽快建立社会主义公共服务体制,提供有效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是新阶段解决社会矛盾的内在要求。
在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相当多的社会矛盾和问题都在不同程度上与公共服务短缺相关联。为此,应当充分估计建立社会主义公共服务体制对化解社会矛盾和建立和谐社会的重大作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形成和不同利益主体的出现,合理的、正当的利益表达和利益诉求开始成为广大社会成员、特别是困难群体的公共需求。比如,劳资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失衡的深层次原因是劳动者缺乏基本的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当前失地农民问题成为农村社会中一个突出矛盾,其中关键的问题在于农民土地权益得不到有效的保护。在农村基本公共产品没有保障的情况下,失地农民的生产与生活均受到严重影响,从而引发了诸多矛盾。在这种情况下,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公共服务体制将成为有效协调劳资关系、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的一项基础性工程。
当前,应当充分估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在缓解地区差距、城乡差距、贫富差距中的作用。
1、实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已成为缩小地区差距的重要条件。从今年我院对西北三省调研的情况看,由于各种自然条件的局限,西部地区要在经济总量上赶上东南沿海地区,并不现实。问题在于,“因受教育程度低致贫”和“因病返贫”在西部农村带有一定的普遍性,成为制约西部农民脱贫的直接因素。因此,缩小地区差距,重要的是缩小区域之间基本公共服务的过大差距。近些年来,国家已经在西部基础设施方面进行了大量的投资。下一步的西部大开发,应当把政策的重点放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上。
2、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已成为缩小城乡差距的重大举措。从我国的情况看,城乡之间的差距不仅反映在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收入方面,更反映在政府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方面。2005年,我国名义城乡收入差距为3.22:1,若把基本公共服务,包括义务教育、基本医疗等因素考虑在内,城乡实际收入差距已经达到5~6:1。按照这个分析,公共服务因素在城乡收入差距中的影响为30%~40%。因此,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关键在于加快建立农村公共服务体制,缩小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之间的过大差距。
3、实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已成为缓解贫富差距的重要因素。客观地分析,我国要有效缓解不断扩大的收入分配差距,一方面要靠进一步的市场化改革来规范初次分配;另一方面,必须高度重视政府的再分配功能。这些年,基本公共服务的个人承担费用上涨太快,大大超过中低收入家庭可支配收入的增长速度,这是贫富差距不断扩大的重要原因之一。为城镇困难群体提供义务教育、公共医疗和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不仅可以直接缓解并缩小贫富差距,还可以通过提高他们的自身素质,增强其获取收入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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