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进行煤炭资源整合后,截至目前,有十六座煤矿的采矿权人从山西省国土资源厅领走了首批新的采矿许可证,这标志着该省在中国率先实现了煤炭资源整合及有偿使用。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有关专家说:“以前,由于煤炭企业只有经营权,责任主体地位缺失,受经济利益的驱动,多数矿主很少考虑资源回收率和安全投入,落后的采煤技术和混乱的管理导致煤矿安全事故不断。现在,矿主们拿出上千万元甚至上亿元资金,获得了经营权和使用权,这就会促使他们采取科学采煤方法和管理方法,以保证煤矿长远利益和最大利益。”
长期以来,中国对煤炭资源的配置采取两种方式:一种是行政划拨,无偿使用;另一种是象征性地交些资源费。资源配置的“双轨制”导致了非法承包、转包,甚至私下抬高煤价等,还使煤矿短期行为严重,采“肥”丢“瘦”、采易弃难、采“厚”扔“薄”等现象突出,资源回收率极低。
二○○五年,山西省开始推行煤炭资源整合及有偿使用,即除国家规定和省政府批准的行政审批的采矿权、探矿权外,山西今后新设置的矿业权全部采取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公开出让。对于资源整合后的煤矿,对原有煤炭资源按标准价款计算征收价款。确定了煤矿的现有经营者、投资人为采矿权价款缴纳者,并通过履行法定转让程序、变更采矿权人,使煤矿的采矿权、经营权、财产权复归本位,解决了困扰该省煤炭行业多年的产权关系不明晰、经营方式不规范、管理混乱等矛盾。(张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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