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9日起,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开始对核准单独保留、整合后保留的煤矿换发采矿许可证,被列入关闭淘汰的、未参与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工作的以及未经省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核准的煤矿,一律不为其换证。
对于属于山西省国土资源厅换发采矿许可证的,由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办理划定矿区范围、变更采矿登记手续。对属于国土资源部换发采矿许可证的,由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初步审查后,县国土资源局统一组织,分期分批将准备齐全的申请换证资料报国土资源部,办理划定矿区范围、变更采矿登记手续。
为实现煤炭行业可持续发展,今后五年,山西省煤炭规划产量为七亿至七点五亿吨,不再批准新上生产商品煤的矿井。年产三十万吨以下的矿井,也将不再给予增层扩界,采完后自然退出。
目前,山西省合法煤矿已由二000年末的八千一百四十四个压减至三千八百六十六个,非法矿通过专项整顿关闭了四千八百七十六个。据悉,五年后,山西全省矿井数量将控制在两千五百个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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