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完善出口退税和关税政策
1完善出口退税政策,促进外贸增长方式的转变和进出口贸易的平衡
当前经济运行中存在着外贸顺差过大、投资增速继续在高位运行、流动性过剩等问题。外贸顺差增长过快,不仅加剧贸易摩擦,而且加大了国内流动性过剩和人民币升值压力。经国务院批准,2007年6月18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商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发布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规定自2007年7月1日起,调整2831项商品的出口退税政策,约占海关税则中全部商品总数的37%。为了缓解国际粮价不断攀升的影响,带动我国小麦等原粮及其制粉产品出口的快速增长问题。我国从2007年12月20日起取消小麦、稻谷、大米、玉米、大豆等原粮及其制粉的出口退税。这次调整,是我国调整“两高一资”产品的出口退税政策的延续。
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作为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抑制外贸出口的过快增长,缓解我国外贸顺差过大带来的突出矛盾,同时,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优化出口商品结构,抑制“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的出口,促进外贸增长方式的转变和进出口贸易的平衡,减少贸易摩擦。
2调整部分商品进出口关税税率
针对我国贸易顺差持续快速扩大、高能耗、高污染产品出口快速增长、节能减排工作形势严峻等问题,国家近一年来采取了一系列进出口关税调控措施:自2006年11月1日起财政部降低了58项国内需求较大商品的进口暂定税率,并提高110项高耗能、高污染及一些资源性产品的出口暂定税率;自今年1月1日起分别对308项商品实施较低的进口暂定税率,对174项商品实施一定比例的出口暂定税率;从6月1日起,进一步降低了209项商品的进口暂定税率,平均优惠幅度达50%,同时提高了142项高能耗、高污染产品的出口暂定税率。此外,还先后对磷酸二铵(磷矿石)、电解铝、非铝合金制铝条杆、大豆等产品的进出口暂定税率进行了调整。经过上述调整,目前我国共对511项商品实施进口暂定税率,对286项商品实施出口暂定税率。进出口关税的调整明显促进了部分能源资源性商品、关键零部件、先进技术装备以及百姓日常生活用品等商品的进口,有效抑制了部分高能耗、高污染产品的出口,基本实现了转变进出口结构的目标。
三、推进节能减排
节能减排是解决我国能源紧张、环境污染问题的重要措施。
通过制度创新和机制改进,发挥财政政策和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2007年财政将安排专项资金235亿元,积极推进节能减排工作:支持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建立“以奖代补”新机制,采取财政奖励资金与节能量挂钩方式,支持企业节能技术改造和建筑节能;支持经济欠发达地区淘汰落后产能;探索建立节能减排市场化机制;加快建立有效的污水处理和排污收费机制,探索建立排污有偿使用和交易机制,以及跨流域、跨地区的生态补偿机制。推进能源、资源类产品价格改革等。2007年的节能减排工作成效显著,首次出现“双拐点”:前三季度,全国单位GDP能耗同比下降了3%,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量首次出现“双下降”,向实现“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的总目标“2006~2010年的五年间,实现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迈出扎实的一步。[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新阶段改革的起点与趋势——2008' 中国改革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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