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已要求,今年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地方人民政府为主,实行属地管理,中央财政对财政困难地区给予适当补助。
西部省份依旧面临资金压力,学者建议中央财政每年补贴百亿
备受关注的农村低保即将进入实质实行阶段,国务院已要求,今年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23省份建立农村低保制度
据新华社报道,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工作。
会议决定,根据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今年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纳入保障范围,重点保障病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等生活常年困难的农村居民。
会议还决定,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地方人民政府为主,实行属地管理,中央财政对财政困难地区给予适当补助。
农村低保并不是一个全新的事物。虽然中央没有统一的文件,但各地已有了很多的实践。据民政部昨日公布的《2006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06年底,全国有23个省份建立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133个县(市)开展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有1593.1万人、777.2万户得到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分别比上年增长93.1%和91.4%。
从去年开始,民政事业费中用于农村低保的款项已有大幅增加。《2006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报告》表明,2006年,农村及其他社会救济支出147.8亿元,比上年增长85%,其中: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费43.5亿元,比上年增幅高达71.9%。
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费分担方式仍然是县市两级财政为主,省财政的转移支
付为辅,中央财政此前并未明确承担对农村低保的责任。
西部省份仍缺钱
中国社科院社会科学所研究员唐钧此前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表示,尚未全面建立农村低保的省份和县市主要集中在中西部,中央财政应尽早安排农村低保资金,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适当兼顾东部部分困难地区。
“虽然各地在制度上已经建立,但由于中央财政没有支持,所以出现了穷的地方穷人多,但财政却拿不出钱来的状况,东西部低收入者的差距也越拉越大。”唐钧说。
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的一项研究成果也表明,缺乏稳定的新增低保资金来源,是中西部地方政府不敢贸然实行低保的制约因素。随着将农村特困户救助制度过渡为农村低保制度,西部省份面临保障人数增加以及保障标准提高导致的资金需求压力。
根据民政部测算,各级财政每年只要拿出200亿元就可以建立起农村低保制度。唐钧认为,其实把这几年地方财政已经投入和中央转移支付的算在内,各级财政已经拿出100亿元左右。这就意味着今后只要每年中央财政能拿出80亿元到100亿元,就可以把这个制度建立起来,这对于近4万亿元的财政收入来说不过是九牛一毛。
昨日,国务院的常务会议还布置了农村低保制度建设方面的具体工作:合理确定保障标准和范围,要与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力状况和当地生活水平相适应,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其他农村社会保障政策和补助措施的衔接工作。
在制度建设方面,会议提出,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申请、审核和审批程序,实行民主评议、社会公示、动态管理,做到制度完善、程序明确、操作规范;加强保障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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