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方都同意拆,为什么拖到五年后?”
据李发永说,2007年年末,贵州省旅游局局长杨胜民到大方县考察,向省委写了一封推动九洞天命运变化的信。在信里,杨胜民讲述了他发现的水电站附近的情况,这让他“深深地忧虑和气愤”。
“可以想象,这里曾经有过气势磅礴的天然绝景,而今却已河床干涸、洞口堵塞,只剩下了一堆堆建筑垃圾;为了提高水位,居然就在天生桥的桥拱下大面积人工填土,堆高了15米,不仅破坏了景观,更严重的是完全改变了水文地质状况,人为地破坏了自然生态环境!”
2008年1月,贵州省省委书记、省长、省委副书记均批示:“水电站不能再建在国家级风景区之内。”“请予坚决纠正并予彻查。”
2008年10月,纳雍县委制定了《抵纳水电站拆除补偿初步方案》并上报毕节地委,李发永在相关会议上拿到了这份《方案》。
根据《方案》,抵纳水电站未收回直接投资1250万元、剩下有效经营时间13年需补偿的收益损失1.1亿元,由纳雍县政府报请毕节地区行署同意,将另一座名为扒那河的水电站“特许给投资人建设经营”。
中国青年报记者了解到,扒那河水电站的装机容量5万千瓦,远大于抵纳水电站的6400千瓦。但目前该转让还未进行。
而《方案》预计电站的拆除恢复费用2000万元,毕节地区行署承担400万元,纳雍县、大方县政府各承担800万元。
但让李发永等人难以理解的是,《方案》制定的水电站拆除时间是5年后。
方案中的理由是“该项目专业技术复杂,拆除措施必须经有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充分论证,制定科学、合理的拆除施工方案后实施。定于2013年5月至10月聘请有资质单位制定拆除方案实施拆除。”
“既然各方领导都同意拆,为什么要拖到5年后?既然技术复杂,为什么不现在就赶紧找专家制定拆除方案?”李发永说。
对于“延后5年拆”的原因,一位地方官员透露:“我们这是贫困地区,电站拆除的赔偿不是小数目。因此分析原因一个是缓冲;一个是延后5年,企业的损失就能小一点。因为它现在已经发电运行了。”
“谁都知道,九洞天发展起来对地方经济很有好处,但就是关系一直没理顺,才造成现在的粗放开发。”这位官员说。
当地官员认为,拆除水电站不是主要问题,更重要的还在水电站拆除以后,“主要问题是投入。”
“搞旅游富的是老百姓,建电站富的是财政”
中国青年报记者了解到,其实水电站建在国家级景区的问题,早在2004年就得到过反映。
2004年6月17日,贵州省建设厅曾发文件,由副厅长姬保山组织有关专家现场调查,专家一致认为“对景观和河岸石壁原貌没有产生较大的破坏”,可以保留此项目,“但必须立即委托规划单位做电站施工范围‘月亮湖’和‘大观天’经典片区的详细规划。”
同年7月7日,建设厅同意电站恢复隧道施工,地表工程仍不能施工。
同年10月28日,贵州省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发布文件,对纳雍县政府给予通报批评。文件认为抵纳水电站“严重违反了国家和省级风景名胜区管理的有关规定,属于违法违章建设项目”,“纳雍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对项目建设未严格把关,以致项目选址建设不按规定报批,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对于抵纳水电站当初为何能建,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地方官员向中国青年报记者强调:“这个电站是纳雍县的招商引资项目!我们这里是贫困地区,能够有一个招商引资项目进来,我们政府都要给他们当保姆,都要为它服务、办好一切手续啊,所以开发时就可能欠缺了长远的考虑,比如对旅游开发的考虑。”
这位官员坦言,当地政府部门主要考虑的还是财政收入。“建电站和搞旅游,搞旅游富的是老百姓,建电站富的是财政。建一个电站一年能有几千万的收入;但旅游开发来讲,一年接待上百万人,能有多少财政收入?收入就没有电站来得那么快。”
“现在最让地方焦头烂额的就是钱。到年底了,都没有工资发,你怎么弄?!如果这时有企业进来,带来三五千万的财政收入,我要是县长我肯定说:干!你去干!”
赵志邦局长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说:“一个地方旅游发展,人气就旺,有人就有消费,拉动的不止是旅游业。”
“头可断,血可流,九洞天不开发,誓不罢休。”李发永慢慢地说。(记者 庄庆鸿 实习生 李伟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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