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形色色的免职
主持人:
今天接下来我们的话题要探讨的就是问责的标准是什么,因为刚才的讨论过程中,我们关注了奶粉事件,以及由此牵涉到的一系列高官的辞职。
那么接下来我们就看一个短片,回顾一下近年来辞职的一些高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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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刚才我们从短片中看到的是在过去的几年时间里面,因为发生了一些重大的安全事故而发生的引咎辞职或者免职,那么在全国各地还有一些不是重大的事故,发生的一些形形色色的被免职或者辞职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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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说:
昨晚,深圳市委市政府免除了“9•20”特大火灾事故的责任人,龙岗区副区长黄海广的职务,这起事故造成了43人死亡,88人受伤。
9月21号,四川省剑阁县人事局长曹正直被免职,原因是两天前,曹局长请人吃饭付帐时,与卖酒老人发生口角,曹正直当场打了卖酒老人两耳光。
9月11号,四川巴中市政府办公室的三名工作人员因为三个字丢了官,因为他们两天前在中秋节放假通知里把中秋节写成了端午节,这事迅速被传至网上,引起了热议,很快,这三人就接到了问责通报后被免职。
重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被免了职,喝茅台打了人的被免了职,公文上写错了字的也被免了职。这几位就是上一周被问责这把上方宝剑斩到的官员,虽然同样都是丢掉了头上的这顶乌纱帽,但这几位遭遇的事儿可真是可谓有大有小,官位有高有低。人们不禁想问问,摘掉乌纱帽的那只问责之手进行处分的遵循标准到底是什么。
在我国,《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33条里,对于公务员处分的种类里并没有免职这一项,在该条例的第48条里提高的免职是指的是正常的工作变动。在查阅《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第11章里倒是专门设立了免职、辞职、降职一节,但也指的是正常的工作变动,对于问责免职也没有明确的写明标准。
找不到明确的规章依据,就难免会对执行标准产生一些疑问。可以发现,媒体在问责中扮演了一个很微妙的角色,有时候官员犯错的事情不大,但却因为媒体的报道而被社会广泛关注,之后受到处分,就像写文书写了错别字的那三位,事情发生之后,迅速被当作笑话传到网上,造成了社会影响,就不可避免的吞下了免职的苦药。群众的反映,领导的关注,媒体的报道,网络的传播,在这个时候扮演了推波助澜的角色,但是如果媒体和社会关注了就进行处分,而不关注就睁只眼闭只眼的话,这实在不是长久之计,人们呼吁官员问责标准还是需要一个明确的法规条例来作为依据。
同样,这种失衡还表现在官员被免职的效果当中,有的人明明被免除了职位,在家休息一段时间后,便想出各种理由,动用人脉,使自己很快官复原职。更有甚者,虽然在此处被免职,却又跑到别处或者别部门,摇身一变,当起了官。还有些官员,人被免职了,但问题或矛盾不处理完,留下一个烂摊子就走人了,使得问题和矛盾依旧没有得到丝毫改善。这一切都使问责陷入一个迷局,到底行政问责的行使如何能够依据一个更加明确的程序,到底政府官员应该为自己的失误负起多大的责任,才能体现行政问责制的效果,我们确实有许多的问题急切的需要得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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