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月18日电 各省份GDP的加总数据高出全国GDP数万亿元人民币,各省份GDP增速几乎都高于全国GDP增速好几个百分点……中国国家统计局决定,尽快统一核算各省份GDP,以结束长期存在两组不同数据的局面。
“如果GDP是两个数,无论怎么解释,都反映的是统计的问题。只有统一GDP数据,才能提高统计的权威性。”国家统计局局长谢伏瞻18日在全国统计工作会议上,对来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副省级城市的统计局局长们说。
作为国民经济的综合指标,GDP在中国受到高度关注。北京大学中国国民经济核算研究中心研究员蔡志洲介绍说,在分级核算体制下,各地的GDP核算容易受到地方政府干预,特别是在投资等方面,出于“政绩”考虑,容易存在高估现象。
2004年各地上报的GDP汇总数据,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相比,增速高出3.9个百分点,总量高出2.66万亿元人民币。2005年,全国GDP增长率为10.2%,但只有贵州省低于这一增速,各省的平均增长率超过12%。
目前一些地方GDP指标层层加码现象还比较严重。在“十一五”规划制定中,中央提出全国GDP平均每年增长7.5%,而一些地方层层加码,有的甚至达到13%。
“地方政府干预统计数据的现象时有发生,必须增强统计工作的独立性。”蔡志洲说。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GDP数据是按国际通行办法独立核算的,不是将各地上报数字进行简单相加后“再砍一刀”。目前,垂直领导的省级调查总队基本组建完毕。截至2006年底,全国30个省份完成了调查总队组建,调查总队受国家统计局直接领导,与省级统计局平级,正不断提高直接调查、直接上报统计资料的能力。
此前,国家统计局通过采取“联审”的方法提高各省份数据质量。从2005年起,各省份核算出的GDP数据须上报国家统计局,通过联审后才作为法定数据,由国家统计局统一发布。
“进一步规范地区GDP核算,完善农业和建筑业地区增加值的统一核算,开展工业和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增加值统一核算的研究,为尽快实施统一核算创造条件。”谢伏瞻说。
国际经验也为这次改革提供了借鉴。蔡志洲介绍,许多发达国家并不分省份搞GDP核算,有的国家是把全国GDP数据核算完后,再分解到地方。
不仅国家统计局将对各省份GDP进行统一核算,一些省份也正在进行对地市GDP统一核算的试点工作。在统一规范国民经济核算的方法和标准、准确的专业数据的基础上,“下算一级”的新的GDP核算体系正在建立。
“我们要更加科学地对一个地方的发展作综合评价。经济增长非常重要,但百姓生活和社会事业发展也同样重要,这方面的统计和考核需要加强。”蔡志洲说。(记者刘铮 赵晓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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