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做好重点群体的就业工作。根据2010年的就业形势,在就业工作中,要重点关注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和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一是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就业工作的首位。引导企业更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引导高校毕业生转变择业观念,完善和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措施,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中西部地区和中小企业就业。加强对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帮扶力度。二是促进农民工就业。加强对就地就近就业和异地转移就业的政策扶持,稳定农民工回城就业和返乡就业。运用各项补贴和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拓宽农民工就业渠道。建立健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机制,特别是劳动力输出输入地区协调协作机制,引导农民工有序流动。三是扶持困难人员就业。加强对零就业家庭、残疾人、低保对象、破产企业失业职工的就业援助,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广泛推行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健全就业援助制度。统筹考虑国有企业破产、大集体企业改制、困难企业解困职工再就业,以及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水库移民人员安置等历史遗留问题。
四、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解决就业问题,根本靠发展,同时也需要通过培训提高劳动者技能,需要强化公共服务促进和扩大就业,需要宣传就业政策广泛形成共识。一是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继续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重点提高农民工、城乡退役士兵和城乡新增劳动力的就业能力。创新培训方式,整合培训资源,增强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二是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组织开展更有效的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特别是基层服务机构建设,建立全国统一的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减少求职人员的盲目流动,提高就业组织、指导、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三是加强对就业状况、失业动态的监测,探索建立失业预警机制,做好就业统计等基础工作,为决策提供依据。四是大力宣传就业政策,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建立和谐劳动关系,进一步汇集全社会支持、促进就业的智慧和力量。我们要通过持之以恒的努力,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让广大劳动者就业有岗位、创业有门路、生活有来源、致富有奔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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