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人大制定车船税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等

2011年03月10日09:26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文化遗产法 非物质 税法 车船 2010年 吴邦国 修正案 工作报告 预备役 水土保持法

中国网3月10日讯今天上午9时,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关于2010年的主要工作,吴邦国说,全国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如期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立法工作。

他说,常委会制定了车船税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修改了行政监察法、水土保持法、保守国家秘密法、预备役军官法,作出了关于批准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行政长官产生办法修正案的决定,并对附件二立法会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修正案依法予以备案。

  • 相关阅读: 

  • 系列解读:
  • 返回顶部文章来源: 开云网页版-开云(中国)官方在线登录中心-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