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城市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规划(2011~2020年)

2012年09月17日17:17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规划 科学发展观 在线监测系统 离子色谱仪 构建和谐 隐孢子虫 介水传染病 检测与鉴定 荧光仪 安全管理信息系统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按照国务院批准的全国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的有关要求,卫生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编制了《全国城市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规划》是加强城市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各地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落实责任,认真做好实施工作。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由城市所在地人民政府负总责,各地建设所需资金主要由地方政府落实。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要做好与相关规划的衔接工作,避免重复建设与投资。

 

全国城市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规划(2011~2020年)

二○一一年十二月

目 录

前言

第一章 城市饮用水卫生安全现状

第一条 概述

第二条 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

第二章 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第三条 指导思想

第四条 基本原则

第五条 规划编制依据

第三章 规划范围与目标任务

第六条 规划范围

第七条 规划期限

第八条 规划目标

第九条 规划指标

第十条 规划重点任务

第四章 实施策略

第十一条 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工作机制建设

第十二条 饮用水水质实验室检测能力建设

第十三条 饮用水卫生监督现场快速检测能力建设

第十四条 水性疾病监测能力建设

第十五条 饮用水卫生应急能力建设

第十六条 饮用水卫生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第十七条 饮用水水质卫生在线监测系统建设

第十八条 饮用水卫生安全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建设

第五章 投资估算及近期实施意见

第十九条 投资估算

第二十条 投资来源构成

第二十一条 近期实施意见

第六章 保障措施

第二十二条 加强组织协调,明确责任分工

第二十三条 重视科学研究,增强技术支持

第二十四条 保障资金投入,畅通财政渠道

第二十五条 加强舆论监督,鼓励公众参与

附表

附表1 省级疾控机构饮用水卫生检验能力状况

附表2 地县级疾控机构饮用水卫生检验能力状况

附表3 实验室大型检测设备配置参考要求

附表4 实验室大型检测设备投资估算

附表5 实验室水质监测能力配套投资估算

附表6 现场快速检测设备配置参考要求

附表7 现场快速检测设备投资估算

附表8 现场快速检测能力配套投资估算

附表9 水性疾病数据库和现场诊断设备投资估算

附表10 水性疾病数据库建设投资估算

附表11 水性疾病现场诊断设备配置参考要求

附表12 水性疾病现场诊断设备投资估算

附表13 水性疾病监测点实验室诊断设备配置参考要求

附表14 水性疾病监测点投资估算

附表15 应急能力建设投资估算

附表16 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信息网络平台投资估算

附表17 省级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信息网络平台投资估算

附表18 市县区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信息网络平台投资估算

附表19 水质在线检测设备配置参考要求

附表20 水质在线检测投资估算

附表21 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规划投资估算分项汇总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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