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广西医科大学制药厂生产的药品“毛冬青片”,其功能主治为“清热、活血、通脉的作用,适用于血栓闭塞性脉管炎、中心性视网膜炎”。广告宣称“没想到仅服用一个月,就感觉效果明显:不但腿有劲了,而且疼痛也减轻了,在地上连续站上两三个小时腿也不肿不胀了”等。该广告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并使用消费者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内容,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五、山西正元盛邦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三宝胶囊”,其功能主治为“益肾填精,养心安神。用于肾精亏虚、心血不足所致的腰酸腿软、阳瘘遗精、头晕眼花、耳鸣耳聋、心悸失眠、食欲不振”。广告宣称“服用后可以明显感觉到耳朵湿热除湿、干爽通畅;7天后耳朵就有点痒痛,像蚂蚁在爬,或耳闷耳沉等症状改善”。该广告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并使用消费者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内容,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六、杨凌东科麦迪森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乙肝舒康胶囊”,其功能主治为“清热解毒,活血化淤。用于湿热淤阻所致的急、慢性乙型肝炎,见有乏力、肝痛、纳差、脘胀等症”。该药品为处方药,擅自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广告宣称“五个月后,肝病各项功能竟然全部转阴,肝功能正常,HBV-DNA也是阴性”。该广告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并使用消费者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内容,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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