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即日起,本市非农业户籍学生,即使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就读,也可以回京参加本市的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并按规定得到相应的报销。昨天,市劳动保障局出台相关通知,扩大了本市一老一小医保制度的参保对象范围。
海外发生的医疗费不能报
【规定】凡是具有本市非农业户籍,并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就读的学生,可由学校开具就读和无医疗保险证明,回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社保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解读】 市劳动保障局医保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对于这些相关的大、中、小学生来说,只有其在本市发生的符合北京市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按规定报销,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发生的医疗费用,则不可以报销。
农转居可在90日内参保
【规定】 对于按照本市规定办理农转居以及户籍进京手续并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包括老人和孩子),则可在90日内办理大病医疗保险手续,并按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当年的医疗保险费。自参保缴费的次月起,相关人员即可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待遇时间至本医疗保险年度的截止日为止。
【解读】 据介绍,此项规定主要是因本市一老一小医保有一个每年相对固定的参保期,而办理本市户口农转居以及户籍进京的人员,可能无法赶上当年统一参保的时期,因此本市才规定其在办妥相关户籍手续的90日内,可以去办理参加大病医疗保险的手续。
“在校子女”扩成“所有子女”
【规定】父母一方有本市非农业户籍的子女且长期在本市居住,持父母结婚证和与父或与母关系证明,相关人员可自愿选择参加本市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
【解读】 劳动保障部门解释说,此前本市规定,对于父母一方有本市非农业户籍的子女且长期在本市居住的,其在校子女可在本市参加医保。此次将上述人员的子女类别都涵盖了进来,包括婴幼儿和散居儿童等非在校子女,也可在本市参保。
老、小福利对象可免费参保
【规定】对于属于市级福利机构的福利对象,这次本市规定,只要符合本市相关参保条件的,相关人员即可在福利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并免缴个人应缴纳的大病医疗保险费,由市财政对其给予全额补助。
【解读】 劳动保障部门解释说,上述福利对象不仅包括住在市级福利院里的老人,也包括学生儿童。(记者赵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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