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消化地方债
【政府开始行动】
“现在对地方债风险的认识已经传递到最高决策层。”高培勇表示:经济形势变好给了我们空间去解决这个问题。一方面,平台债激增的势头可能会抑制,不会再持续增长,另外,只要新的流量不像过去那样被创造出来,风险就是可控的。
从监管层近期披露的时间表上我们也可以看出决策层解决问题的决心。综合多家商业银行信息显示,从2009年底监管层要求商业银行针对政府平台公司“项目包”逐笔打开、解包还原开始,地方融资平台贷款清查工作正紧锣密鼓推进。
按照计划,4月底之前,商业银行要提交一份地方融资平台贷款阶段性自查报告;5月份,银监会融资平台整顿向国务院做阶段性报告;6月底之前,各金融机构要完成“解包还原”和重新立据等整改工作;7月银行上报结果;9月底之前必须完成对地方融资平台贷款的五级分类工作;年底之前完成贷款核销。
4月22日至23日,监管部门组织各大银行召开内部会议,讨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的新操作准则,以控制贷款风险。在这次会议上,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问题被列为首要任务,与此前的要求各银行将此类贷款“解包还原、逐个排查”相比,新的一揽子强化措施更为具体。
记者了解到,这些措施除保证“4万亿”经济刺激计划的在建和续建项目外,还包括: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严格限制向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下的新项目发放贷款;在二季度末前做好有关贷款的重组和保全;在三季度末前必须做到对平台贷款的准确五级分类;对发生资金挪用、抵押率或本金不足、管理混乱的平台贷款,至少下调一个等级,相应提足拨备;年内完成坏账核销,并且账销案存,不影响继续追讨。
2月25日,财政部也曾召集各省区负责人参加有关地方融资平台监管座谈会,以征求对《国务院关于规范地方及其融资平台公司的举债和担保承诺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反馈意见。
据了解,该《通知》征求意见稿由财政部牵头起草,已进入第二稿征求意见阶段,拟于近期上报,内容涉及已对平台举债进行新老划断,并分类清理和管理。
【专家建议】
地方债务就像一辆高速行驶的列车,如果刹车太急,就会把财政风险向银行风险转移,如果不刹,或者刹车的力度不足以大,财政负担不了。
有专业人士表示,地方政府融资如无制度、纪律的有效约束,必然会在分散状态和不透明状态下积累公共风险,一旦积累到被触发的局面,就会是危机的局面。“救火”的代价损失将是巨大的,唯一的正确方向,应是走向透明化、法纪化的“阳光融资”。
贾康也分析说,对融资平台的监管,财政部门主要有两点意见:一是明确规定既然是法人运作,地方政府的所有担保都无效,一旦资金链断裂,需自行消化;二是既然名义上是公司(法人)债和公司(法人)贷款,应该由银监会和人民银行各司其职去监管。
“治存量,开前门、关后门、修围墙”,打造一套可控风险和可持续的地方“阳光融资”的制度和法纪。贾康总结说。
贾康告诉记者,在当前基本明确地方政府是化解地方债务责任主体的前提下,中央政府的发力,应当立足于预警防范财政风险和合理落实地方政府的一级财权、逐步培育一级债权。他建议,可在条件比较成熟的地区作地方公债发行试点。
除了规范地方融资平台,曾康华还指出,防范地方政府“乱借钱”要赋予省级地方政府发行公债的权力并接受中央政府的监督和指导。
“发行公债的权力不要分散,即不要把发行公债的权力扩大到省以下地方政府。”曾康华建议,还要建立和完善省以下政府地方债务分配机制,使省以下政府地方既能享受到债务融资的利益,又承担还款的责任,真正做到责、权、利的结合和统一。
□链接
地方债务
是指地方政府组建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城建开发公司、城建资产经营公司等各种不同类型的公司,通过地方政府所划拨的土地等资产,必要时再辅之以财政补贴等作为还款承诺,重点将融入的资金投入市政建设、公用事业等项目之中。(南方日报驻京记者吕天玲实习生鄢秀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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