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新《保险法》10月1日起就将正式实施,它针对原有保险法作出了哪些修改?旧保单在下月之后是否适用新法?为什么各家险企最近纷纷停售旗下的一些当红险种?针对寿险与车险中的“苦主”,究竟该如何调整策略?新《保险法》能否成为投保人的“贴心小棉袄”?
昨日,保监会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透露,新《保险法》共有187条法规,与现行《保险法》相比新增87条,删除19条,修改126条,仅有13条未作修改。新法中增加的2年“不可抗辩”原则将统一从10月1日开始计算时间。此外,保监会还表态,将对部分险企借机大幅涨价的行为实施严控。
寿险
重疾险2年内未发病可获赔
新《保险法》新增不可抗辩条款,是对保护消费者利益的一次重要突破。具体说,如果投保人购买重疾险之前,故意隐瞒了自己的某些病情,按原条款,投保人日后出现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可以拒赔。但新《保险法》实施后,如果投保人的这一重大疾病在两年内没有发作,此后再发作,保险公司必须给予理赔。
但是,对于这一“不可抗辩”条款中规定的“2年”期限应当从何时开始计算,却一直没有明确说法,投保人也有很多猜测。保监会相关负责人昨日明确,所有在今年10月1日之前投保的旧保单,其“不可抗辩”期限均将从10月1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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