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尽快推出适应国民经济发展需要的钢材等商品期货新品种”的重要战略部署,近日中国证监会批准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上期所)开展线材和螺纹钢期货交易。
按照《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和《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各项准备工作就绪和相关程序履行完毕后,中国证监会将尽快批准上期所挂牌其期货合约。
证监会相关人士表示,钢材分类多样,规模复杂,品种繁多。经过认真研究和深入调研,根据现货市场的实际情况和期货合约设计的技术要求,线材和螺纹钢作为钢材期货合约的交易标的较为合理。
目前,上期所已经完成了线材和螺纹钢期货合约的前期设计工作,确定了通用性强、流通量大的合约标的,拟定了较为严格的交易、结算和交割制度,论证了梯度保证金制度、涨跌停板制度、持仓限额制度等风险控制措施。中国证监会将在市场风险可控、可测、可承受的前提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批准上期所尽早挂牌钢材期货合约,并指导和督促上期所根据市场发展情况,认真做好钢材期货的培育工作,逐步完善钢材期货品种体系。
钢铁是重要的工业原材料,被称为工业的“骨骼”。钢铁工业是国民经济重要的支柱产业,是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综合实力的重要标志。1996年,我国钢产量首次突破1亿吨,成为世界钢产量最大的国家,并在此后一直位居世界首位。2007年,我国钢产量4.89亿吨,占全球总产量的36.4%,超过了钢产量排名第二至第八位国家的总和。而且,我国从2006年开始成为世界上最大的钢材出口国,2007年共出口6264万吨,在国际市场占有重要地位。
1993年,我国钢材价格全面放开,价格完全由市场决定。一直以来,钢材价格波动较大,市场风险较为明显。钢材生产、贸易和消费企业缺乏权威的价格信号来指导生产和经营,也无法规避价格波动的风险。此次国际金融危机中,相关行业企业运用铜、铝等有色金属期货交易在应对价格剧烈波动风险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钢材现货企业利用钢材期货市场来发现价格并进行套期保值的需求也日益强烈。(朱宝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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