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8日发布公告,决定发行今年第一期电子式储蓄国债,本期国债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国债,期限3年,票面年利率为5.74%,最大发行额为300亿元。
本期国债是以电子方式记录债权的一种不可上市流通的人民币债券,发行期为5月16日至31日。
本期国债实行实名制,不可以流通转让,但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提前兑取、质押贷款和非交易过户。
投资者购买本期国债,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承办银行的活期存折(或借记卡)在承办银行网点开立个人国债账户。
本期国债承办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北京银行,上述银行在全国已经开通相应系统的地区和营业网点销售本期国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