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7年宏观经济形势与房地产发展态势报告会”上,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巴曙松表示,政府、市场的定位应该明晰,房地产企业没有责任去解决中低收入阶层住宅问题。
他还建议,应该放开房地产企业除银行贷款、上市之外的其他融资渠道,从而降低银行风险。
打压房价不是治本之策
巴曙松指出,政府和市场的定位实际上非常明确。对于中低收入阶层,不能指望着依靠市场运行或者是房地产企业去解决其住房问题,房地产企业拿地就是为了设计出市场最需要和利润最多的商品。
巴曙松认为,单纯降低房价并不能解决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即使把1万元的房价打压到5000元,结果可能只是高收入阶层买一套房变成买两套或三套房,而中低收入阶层还是买不起。因此,政府定位应该是弥补市场而不是替代市场,对中低收入群体采取非市场化的运作。以香港为例,香港市场上,政府拥有47%的房产,这部分房产专门提供给中低收入者。
巴曙松表示,政府和市场之间要有清晰的合作和分工,房地产调控是弥补市场的不足,而不是直接运用市场调控,增大市场运营的成本。
房企融资途径应更多
巴曙松表示,第三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传出的信息显示,要防范银行系统再次出现像1997年第一次金融工作会议上所面临的庞大不良资产。
避免在银行系统出现这种不良资产,一个非常重要的政策导向,就是减少房地产企业对银行贷款的依赖。但是,巴曙松指出,房地产行业是一个依靠资金维系的行业,政府在减少这类依赖的同时必须开其他的“门”。
目前,除了贷款之外,房地产企业少有其他融资渠道,上市也有一定限制,使得最不希望房地产市场波动的银行业恰恰成为市场的波动源之一。巴蜀松指出,对于不同层级的市场有不同的融资方式,对于不同类型的商品有不同类型融资,真正的变革在于贷款之外的新的金融工具的创新。
银行监管预售款就可以了
巴曙松在会上表示,预售款的第三方监管只是一个传言。确实有必要对预售款进行监管,从而防止风险发生。但是如果引入各地房地部门参与监管,则会进一步增加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审批环节。对于一个全国性公司来说,这种管理就意味着公司不得不把资金广泛地分散在不同的城市当中,其收益将明显下降。
实际上,以目前的银行运作体系来看,一家公司把资金用到不同地区投资,银行监控是非常容易的,没有必要进行第三方的监管。(记者 刘秀浩 责任编辑 魏华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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